极目新闻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吴婷婷向玲
11月中旬,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化解一起房屋建设施工工程产生的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两公司在庭前达成和解协议,就工程款支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
2019年11月,某置业公司将房屋建设工程发包给某建设公司施工。2022年8月,案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024年3月,双方进行了结算,对工程总价款进行了确认。按照合同约定,某置业公司应于签署结算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97%,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50%质保金。但因某置业公司内部资金周转问题,上述款项一直拖欠尚未支付,某建设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起诉至武汉市江夏区法院以维护合法权益。
为了尽快化解双方纠纷,承办法官多次向某置业公司释法明理,最终某置业公司同意调解,愿意想办法积极履行债务;某建设公司也愿意换位思考,主动给予合作伙伴周转的时间。11月中旬,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多年的合作伙伴最终握手言和,纠纷也得以高效化解。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江夏区法院一直秉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理念,主动作为,加大调解力度,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奋力答出法治营商“最优解”和“最高分”,为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司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