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由两汉察举演变而来,经隋朝的改革与创制,而成为延续1000多年的人才选拔制度。在这一制度下,功名的大小、仕途的浮沉以及人生的喜乐构成一幅令人感叹的历史画卷。
「从多科到一途」
隋唐的开科取士,分常科和制科。人们熟悉的进士是常科中的一科。除进士科之外,还有秀才、明经、明法、明书、明算等科,各科之间考试内容不同。在隋唐的常科中,秀才科作为“尤异之科”,是最难考的。它和明清最低级的一个功名称谓——秀才,所指可谓截然不同。隋代的杜正玄举秀才时,仆射杨素命其当天未时之前作赋十余篇,叹服后才录,可见难度之高。正因为如此,从唐开国时的武德五年到永徽元年之间的29年间,平均每年取秀才仅1人。
唐人考取进士等功名后,只是获得入仕资格,并不能立刻获得官职。他们需到吏部参加铨选,后者还有相应的考试。当然,他们也可以直接参加制科考试。制科及第者,不需经吏部铨选;其参加者,既可是无功名之人,也可是已入仕之人。白居易和元稹都是进士及第并经铨选为官后,又去应制科考试的。唐代制科名目繁多,据研究有100多个,如博学宏词、贤良方正、直言极谏、才堪经邦、武足安边、才膺管乐、志烈秋霜、文辞雅丽等,充分体现了统治者力图野无遗才的目的。
宋代也有制科,但通过极难,其考核内容俨然成为比进士科更高端的智力游戏,所出题目“僻隐难知”。故两宋300余年,制举登科不过寥寥41人,其中就有人们熟知的苏东坡。但严格来说,宋代的制科偏离了唐代制科多样化取才的本意。
王安石变法后,废明经等而存进士,这就是后来考进士即考科举之缘由。王安石改革后的进士科原本包含“诗赋”“经义”两科,元朝一统后“厌恶诗赋”,认为金亡是诗赋过盛有关,便只取“经义”,至此科举真的成为“一科之举”。
宋代为体现优待士人,登第后即授官,不需经过吏部铨选,又在全国性省试后增加殿试,即皇帝亲自策问,以示隆重,且宋代科举取士名额为历朝最高,一步步造就了重文轻武等特点。研究显示,宋代平均每年取士约为360多人,为唐朝的4.5倍。
明清在沿用唐宋地方上的解试(元后称解试为乡试)制度基础上,将其变更为一级功名,人们所知的举人因此出现。乡试之下又有一级童生试,考中者是秀才。于是,秀才、举人、进士之井然有序的功名等级形成。
唐宋时期,解试只是一次性的资格考试。明清时期,拥有者具备了参与高一层级考试的永久资格,不再需要周而复始地折返参加解试。对朝廷来说,这有助于避免应考士子集中性涌入,导致京城物资供应困境。宋理宗时,有一次临安府出现应试士子十万名者,“十万人试,十万人仆”,较平日多出了20万人。这实在是一个巨大的后勤保障考验,更不用说扩建考试的贡院了。
在等级化的功名序列下,可将大量的应试者挡在地方。实际上,在明清科举考试中,最难的是乡试,而非全国性的会试。《儒林外史》中的周进就是一个60多岁还没成为秀才的童生,靠他人捐了个监生,才有了乡试的资格。
无论是隋唐的多科,抑或明清的一途,士子们都须付出艰辛的努力。清人彭元瑞自题对联:何物动人,二月杏花八月桂;有谁催我,三更灯火五更鸡。这是苦读的自勉。其中杏花,指的是春季的会试;桂花,则指秋季的乡试。
「从进士到状元」
唐代,因是分科取士,故其差别主要体现在不同科目间:制科高于常科,秀才高于常科中的其他;进士和明经,原无差别,但受高宗与武后重视词赋的影响,加之明经考察重在记诵、进士考察重在诗赋,难度上也是后者更难,故中唐后逐渐形成进士地位高于明经的态势。“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30岁考取明经科年龄算大,50岁考取进士仍算年轻。
唐人制科入仕即可授左拾遗等官,左拾遗是从八品上、谏官,为亲近之职,升迁较进士经吏部铨选后快。一代文豪韩愈进士登科后,就因吏部铨选多年不过,最后不得不到藩镇为官。唐传奇《李娃传》中的李娃,先劝郑生考进士,再劝他“争霸群英”、去考制科,亦为一个证明。制科地位之高,源自唐系中古,离两汉不远,察举之风尚存。制科较常科,更像两汉时的举孝廉、秀才等。
制科优于进士科的另一大关键原因,还在于它是天子亲自策试。试前皇帝赐食,即“天子下帘亲考试,宫人手里过茶汤”;考试时天子亲临甚至亲自阅卷,唐代宗在一次制科考试中手捧《贞观政要》危坐一旁,有策未成者还亲赐蜡烛。这等待遇显然决定了日后出身的区别。从这一点看,它和宋代开始的殿试相似。只是殿试是前面考试录取者的必试,制科相对进士、明经等只是中第后的加试,后者有参加与否的选择。
唐人并不是特别重视状元。两唐书中的状元,如王维、柳公权等,只称其“中进士第”,不称其状元衔。状元变得重要,始自宋太祖。他为了避免唐人登科认座主与门生、形成朋党之弊,决定亲自殿试。经皇帝录取的第一名,当然具有无上荣光。明初,朝廷正式明文规定:一甲第一名称状元。至此,状元成为科举制度中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固定称谓。“为救李郎离家园,谁料皇榜中状元”,状元等于唯一的第一名观念日益深入民心。
宋代的进士科于太宗时初分为二等,旋改为三等,至真宗时又改为五等。景德四年,“考第之制凡五等:学识优长、词理精绝为第一,才思该通、文理周率为第二,文理俱通为第三,文理中平为第四,文理疏浅为第五……上二等曰及第,三等曰出身,四等、五等曰同出身”。由此,在单一的进士科内,就形成了一个底大尖小的金字塔结构。
以太宗、真宗、仁宗三朝为例,新及第进士授官,一般为第一名授将作监丞;第二、第三名授大理评事,并为诸州通判;第四、第五名授秘书省校书郎、签书两使判官厅公事。第六名以下第一甲授两使职官;第二甲授初等职官;第三、第四甲授判司簿尉;第五甲守选,待授官。
元代在科举上的贡献之一,是将进士明确为三等,并为明清所继承,状元、榜眼、探花分别指一甲的第一、二、三名由此开始。
明代是科举功名与授职对应最清晰的一个时代。一个人科举时的功名,基本上决定一生的仕途走向。明代还创立“庶吉士”制度,即在一甲三名入翰林,状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的基础上,二甲及三甲需参加馆选,通过考选“庶吉士”入翰林院庶吉馆学习后再授官,“优者留翰林为编修、检讨,次者出为给事、御史”。“庶吉士”近乎成为一个次于一甲,高于二、三甲的功名,其升迁较一般进士快。
随着对科举功名的重视,明代逐渐形成了“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的局面。据统计,在明代172名宰相中,翰林出身的占据十分之九,“科举视前代为盛,翰林之盛则前代所绝无也”。
「从欢愉到抚慰」
中第之后的欢愉,是显而易见的。正所谓,“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宋真宗的《劝学诗》更是直言:“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
从宋代开始,还有传胪唱名之制。殿试之后,皇帝临轩,宰相进呈中式者试卷,呼其姓名,卫士若干齐声高呼,传唱三次之后,新进士出列。至于状元的出列,更是“公卿以下,无不耸观,虽至尊亦注视焉”。故宋人杨万里有诗:“殿下胪传第一声,殿前拭目万人惊。名登龙虎黄金榜,人在烟霄白玉京。”
明清传胪之时,有礼部奏韶乐、鸣鞭等仪式。“鞭用皮制,长丈余,司礼者执鞭柄,由下挥舞回旋而上,其声缭绕于空中,响彻云霄,音长而韵,如鸾鸣凤啸。”刹那间,“袍似烂银文似锦,相将白日上青天”。
但是,这样的幸福只属于少数。唐元和十年,一落第士子在宝鸡西界遇上一病危寒士。后者诉说“辛勤数载,未遇知音”,并叩头拜托后事,以免暴尸街头。士子卖马营办了寒士的丧事后,凄然赋诗:“嗟君殁世委空囊,几度劳心翰墨场。半面为君申一恸,不知何处是家乡?”
对唐宋士子而言,相较于明清士子的另一大痛苦在于,他们需要频繁地在家乡、州府和京城之间奔波。在唐朝和宋代前期,省试一般一年一次。宋英宗始,科举才改为三年一次。唐朝的一位应试举子曾上书诉苦:家在九曲之南,去长安近四千里……日行六十里,用半岁为往来程,岁须三月侍亲左右,又留二月为乞假衣食于道路。是一岁之中,独留一月在长安。王侯听尊,媒妁声深。况有疾病寒暑风雨之不可期者,杂处一岁之中哉!是风雨生白发,田园变荒芜,求抱关养亲,亦不可期也!
如何确保科举的公正性,安抚众多落第的举子,就成为历朝历代的一大考验。唐朝实行亲属回避的“别头试”制度,即考官与应举之人有姻亲者,另设考场别试。宋代开始实施糊名、誊录制以及一份试卷经两位官员定等第制的办法,强调“一切以程文为去留”。清代将官、民分卷,“官生卷”实行单独阅卷,并限定录取比例,还创立发领落卷的制度,即乡试、会试发榜后十日内,允许落第士子领回自己的试卷阅看。
另有一个做法,就是对锲而不舍者或稍有差距者予以适当恩遇。唐代创立“五老榜”,昭宗令中书门下于新及第进士中,选年岁已高者不拘常例授官。宋代为笼络士人,特别是考虑到黄巢起义的教训,针对久困场屋的士子采取一种特恩制度,即特奏名制度,对解试合格而省试或殿试落第的举人,积累到一定举数和年龄,由礼部特予奏名,直接参加殿试,分别等第,赐予出身或官衔。金代亦沿此例,有“恩榜”。
宋代特奏名制录取比例相当高。有宋一代,特奏名出身者约有5万人,占整个科举及第人数的45%。当然,对他们的授官相对较低,部分特奏名只有虚衔。宋神宗时,一位70余岁的老儒在试卷里只写了几个字:“臣老矣,不能为文也,伏愿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宋神宗还是给他“特给初品官,食俸终身”的优待。
自元代始,乡试在公布正式录取者名单外,还会公布一个附加榜,时称备榜。入备榜者,虽然不能参加会试,却可以担任地方官学的教职。清顺治十一年,朝廷进一步规定各省取中副榜名额,中副榜者可送国子监肄业,下科仍可参加乡试。
今人常说宋人因为过多的取士造成冗官,这是事实。但清代学者赵翼也有一番评价:观于真、仁、英诸朝,名臣辈出,吏治循良。及有事之秋,犹多慷慨报国……历代以来,捐躯殉国者,惟宋末独多,虽无救于败亡,要不可谓非养士之报也。
(作者: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茆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