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导演类面试考生不得化妆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11-26 15:33:38

本报讯(记者牛伟坤)2025年,本市继续实施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6类艺术类统考。昨天,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各类统考的考试须知,参加表(导)演类面试科目的考生一律不得化妆,播音与主持类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

艺术类专业统考从11月30日起开始,各科类考试时间将根据报考人数等实际情况确定。

音乐类统考在中央民族大学进行,考试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2日、12月7日至10日。

舞蹈类统考将于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北京舞蹈学院进行。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统考于12月6日至8日在北京电影学院进行,表(导)演类(服装表演)统考于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北京服装学院进行。

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分别在中国传媒大学和考生报名所在区进行,考试时间均为11月30日至12月1日。

书法类统考将于12月7日在首都师范大学进行。

各类统考考试须知均明确,考生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场次开始前50分钟进入考试区域。2025年1月7日开始,考生可登录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统考成绩。

音乐类、舞蹈类等科类考试明确,考生参加面试科目考试,禁止透露姓名、考号、学校等个人基本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考生着装不得有体现个人或培训机构(学校)信息的文字、图案。参加表(导)演类面试科目的考生一律不得化妆。表(导)演类(服装表演)考生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长发女生须将头发梳成马尾辫,露出脸部完整轮廓。播音与主持类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考生须保证人像轮廓、五官清晰,露出眉毛及耳朵,如佩戴框架眼镜须避免镜片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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