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法院:高效调解当场履行案款15000元

身边24小时 2024-11-26 19:36:27

近日,屏山县书楼法庭成功调解一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及时化解纠纷并当场履行案款15,000元。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16日,张某雇佣王某为其提供劳务,12月2日,王某在进行高空操作时不慎跌倒受伤,王某自行经司法所鉴定为十级伤残,双方就赔偿费用一直未达成一致,王某迫于无奈将张某诉至法庭。张某称王某为他提供劳务时受伤确有其事,但王某诉请的赔偿金额过于高昂,他无法承受。我庭在了解基本案情后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通过“望闻问切”的调解方式,一步步摸清当事人的调解预期及接受底线,一方面,对王某所遭受的痛苦表示同情与理解,同时向其解释法律规定中关于责任划分的依据,引导其理性看待赔偿诉求;另一方面,向张某阐明在此次事件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劝导其换位思考,体谅王某的困境。

当庭履行

通过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就赔偿金额、支付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张某自愿赔偿王某因受伤导致的各项损失共计35,000元,并当庭支付王某15,000元,剩余20,000元张某在2025年1月25日前支付给王某。

(屏山县人民法院成相君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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