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委政策研究室决定面向全市选调公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中共佛山市委政策研究室一级科员2名。
二、选调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以下统称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28周岁以下,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上述年龄以公告发布之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所学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有经济、产业、改革发展等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的,或从事过综合文稿工作的,可优先考虑;
4.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党纪政务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选调生基层锻炼时间未满2年,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17:3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具体报名材料及考试流程详见佛山发布11月25日推文。中共佛山市委政策研究室对本次选调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