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前,李春任三明市委副书记、市长。福建省委组织部11月19日发布任前公示信息,李春拟任设区市党委正职。公开简历显示,李春,女,回族,1969年3月生,大学,中共党员。李春早期在福建建材工业学校任教,后进入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公司工作,曾任计财处副处长、财务资产部主任助理等职。2007年,李春任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会计核算中心(财务处、资金管理处)副处长,2012年任内部监控处处长。
2013年6月,李春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15年6月同时担任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李春任福州市副市长,2021年7月任三明市委副书记,次月任三明市代市长、市长,至此番履新。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