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11月27日,莱美药业发布公告,收到控股股东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通知,后者正在筹划有关莱美药业的股份公开征集转让事宜,此举可能导致莱美药业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发生变更。
截至目前,中恒集团直接持有莱美药业约2.47亿股股份,占莱美药业总股本的23.43%,通过其控股子企业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莱美药业约2144.78万股股份,占莱美药业总股本的2.03%,中恒集团通过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莱美药业约2.69亿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5.46%,为莱美药业控股股东。
11月26日,中恒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持有的莱美药业23.43%股份的,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莱美药业2.47亿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恒集团不再直接持有莱美药业股份,仅通过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2144.78万股股份,该事项可能导致莱美药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校对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