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浙江新闻11月27日电(黄彦君)“作为浙江省‘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试点,我们实施新的考核办法以后,下沉执法队伍权责更清晰了、运行更高效了,民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也更高了。”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党委副书记钟振宇感慨道。
近年来,为理顺“县属乡用”共管机制,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吴兴区出台《“县属乡用”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办法》,在考核权重配比、指标优化、结果运用上创新破题,有效激发了下沉人员干事活力。
据悉,吴兴区探索实施“县乡联考、属地为主”的考核机制,明确由属地镇街制定考核细则、组织实施考核、确定考核等次,主管部门的业务考核权重限定在30%之内。与此同时,科学构建考核指标体系,精简精准设置协同参与中心工作贡献度、联村实绩等3项镇街工作指标,以及办案质效、执法协同等5项关键业务指标。
“多管齐下”治理下,2024年以来,该地下沉执法人员主动参与驻村联点、网格联户等频次同比上升35%,基层入企检查频次同比下降32%。
“新出台的分类考核办法,实干导向很明确,业务做得好不好、中心工作参与多不多、民众评价高不高都会影响考核结果,平时工作怎么样,一看考核排名就知道了。”在完成平时考核后,湖州市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织里分局负责人说。
目前,通过建立健全考用结合闭环管理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预审、评优评先推荐和薪酬待遇分配等环节,加强对考核结果的审核把关,吴兴区已有35名长期考核排名前40%的下沉干部得到正向使用,3名连续三个季度考核排名后15%的干部被逆向调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