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银行遭抢劫嫌犯被2保安制服##律师说法#
抢劫银行的犯罪属于重罪,其社会危害很大,需要严打。
近日,四川广安市政府官网刊发文章,披露了一起发生在10月7日的银行抢劫案,因两名保安处置果断,犯罪嫌疑人抢劫未遂,被当场控制。
抢劫银行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具体定义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银行的财产权,还可能危及到银行员工的生命安全,属于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
抢劫银行的具体情形包括但在不限于:入户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的。
对于抢劫银行的犯罪行为,刑法规定的刑罚极为严厉,如有上述情形之一,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这样的法律规定旨在严厉打击和震慑这类危害极大的犯罪行为,保护公众和银行的财产安全。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虽然犯罪未果,但也属于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