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体检察人员履职能力,有效扩大培训覆盖面,切实把培训成果转化运用到检察工作中,11月19日至21日,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组团式”传学讲学专项业务培训班,由近期赴省院参加培训的3名检察人员走上讲台,分享学习培训成果和心得,实现“一人培训、全员受益、共同提升”。
培训班上,3名检察人员依次分享了他们在培训过程中的所学、所感、所悟,围绕“计财装备业务知识”“网络司法拍卖监督”“检察新闻写作要求”等专项业务内容进行了交流分享,以清晰的思路和深刻的见解,将培训要点一一阐述。大家结合培训所学,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谈认识、谈体会、谈感受。
“这次‘组团式’传学讲学专项业务培训班立意深远、针对性强,不仅让我深化了计划财务装备等方面业务知识的理解掌握,更有助于我对计财方面业务的了解和知识的储备,为今后工作中更加熟能生巧、更好开展综合保障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参加这次‘组团式’传导培训,受益匪浅。首先对财务预算与经费的关系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明晰了差旅费报销的相关要求;其次通过讲座对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内容和存在的困难等问题有了新的认识;最后还学习到了撰写新闻稿件的要领和技巧,可谓是收货满满。”
“通过这次培训,使我对检察新闻写作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今后撰写检察简报时,我要更加注重对案件背景、法律依据、检察举措及工作成效的准确表述。同时,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避免主观臆断和情绪化语言,确保简报信息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作为一名入检不久的检察人员,这次‘组团式’传学讲学恰逢其时、十分必要,不仅让我学习到了财务管理、民事执行监督、新闻写作等不同领域的专项业务知识,拓宽了视野,更有效提升了自身的综合能力,为今后更好开展工作提供了指引。”
通过此次培训,有效实现了教学相长、双向进步,使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收获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夯实了能力。下一步,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活动,扎实做好培训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以讲促学、以学促能、以能促行,推动培训资源共享,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能,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