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枫桥经验”赋能,让司法救助及时,社会救助暖心

阳波最保山 2025-02-09 11:10:41

近年来,昌宁县检察院与社会救助部门协同共进,以“枫桥经验”赋能,不断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让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同频共振,携手为困难群众撑起“保护伞”,让司法救助化作“及时雨”,让社会救助化作“暖心桥”,共同编织起更加密实的民生保障网。近日,昌宁县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县妇联救助了一名困境妇女,为她提供了生活上的保障,心理上的慰藉,让困境妇女及家庭走出困境,同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突遭变故,残疾妇女陷入绝境困局。被救助人小玉患有肢体及精神双重残疾,需长期服药治疗,无劳动能力,靠父母长期照顾,但小玉父母年近古稀,逐渐丧失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变得越发困难。加之小玉被侵害后侵害人无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小玉日常生活及后续治疗费用得不到保障,家庭生活举步维艰,小玉父母为小玉的治疗费用及后续生活保障忧心忡忡。

国家司法救助化作“及时雨”,润泽苦难暖心田。昌宁县检察院通过国家司法救助模型获取线索后,主动前往小玉家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并听取意见、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审查小玉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便马上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及时将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20000元送到小玉父母手中。同时,考虑到小玉及家庭情况,需要持续稳定后续帮扶,遂将救助线索移送县民政局、县妇联同步开展社会救助工作。2万元救助金像一场“及时雨”,化解了小玉一家的燃眉困境、温暖了小玉一家破碎的心、传递了司法人文关怀、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救助化作“暖心桥”,长期护航稳生活。县民政局、县妇联收到社会救助线索后,高度关注小玉家庭情况,及时联合乡镇、村开展走访工作,对小玉及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情况、家庭经济收支情况、后续生活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解,将小玉家庭纳入社会帮扶对象。县妇联一次性给予小玉家庭救助金人民币1000元,同时持续动态关注小玉家庭,后续将提供相应社会关爱服务。县民政局将小玉父母纳入低保帮扶、小玉继续纳入特困人员帮扶,小玉及年迈的父母每月均有稳定救助资金保障生活。县妇联、县民政局的帮扶像一座“暖心桥”,以持久、稳定的关怀,让温暖的力量贯穿始终。

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就像两只温暖的大手,紧紧握在一起,为困难群众编织起坚实的帮扶大网,让他们走出困境,迎接新的生活。下一步,昌宁县检察院将继续与各社会救助部门联动,开展多元帮扶,让救助更具实效,更暖民心,做到以“枫桥”之风为翼,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温暖长行。(完)(祁火青 罗丹)

0 阅读:0
阳波最保山

阳波最保山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