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哪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到底有哪些?Al给了如下答案: • 按期获得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的权利: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 • 要求所购买的商品房不存在质量瑕疵的权利: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不存在质量瑕疵。 • 要求所购买的商品房不存在权利瑕疵的权利: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保证所售商品房不存在权利瑕疵,如抵押权等他项权利。 • 要求出卖人协助办理房地产权利证书及入住手续的权利: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房产证和入住手续。 • 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保护:购房人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 • 购房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保护:只支付了部分价款的商品房消费者,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实际支付剩余价款的,可以适用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保护的规定。 • 保交房政策保护:为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防范处置烂尾风险,推动项目按时保质交付。 • 融资支持:对于不同所有制房企的“白名单”项目一视同仁,应贷尽贷,满足在建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确保资金用于保交付,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 预售款监管:加强对预售款的监管力度,确保预售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开发,防范预售款被挪用、套牢等风险。 这些合法权益为购房人在购房过程中提供了法律保护,确保其权益不受侵害。 [来看我][来看我][来看我]请关注我,聊聊你的看法。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