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徐倩)11月29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禾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为证监立案字0262024022号,立案日期为2024年11月19日,原因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此次立案涉及泰禾集团发行的两只债券,债券简称分别为17泰禾MTN001和17泰禾MTN002,债券代码分别为101774002和101774003。
同日,泰禾集团发布重大诉讼及执行案件公告。
公告显示,泰禾集团涉及多起重大诉讼及执行案件。其中,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泰禾集团的案件,案号为(2024)沪仲案字第6751号,标的额(本金)为11.56亿元,起因是泰禾集团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未按时偿还本息,目前收到仲裁申请书。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泉州连禾置业有限公司等的案件,案号为(2024)闽01执恢18号,标的额(本金)为4.1725亿元,因执行期间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执行申请人发生变更,已收到执行通知书。
湖北武汉君悦尚大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北大集为武汉君悦品置业有限公司的案件,案号为(2024)鄂0114执恢437号,标的额(本金)为7187万元,因未付清进度款而提起诉讼,已收到执行通知书。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泉州华大泰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等的案件,案号为(2024)浙01民初1709号,标的额(本金)为7亿元,起因是中建投发放贷款7亿元后未清偿涉诉,已收到起诉状。
泰禾集团表示,上述诉讼案件暂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前期已依据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无法合理估计预计负债或潜在损失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累计诉讼金额已超过净资产百分之十,新增非重大主诉及被诉案件116起,涉案金额共计4166.89万元。
校对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