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一位4000万的布加迪威龙车主想要强行加塞,几十万的宝马车主不纵容,直接撞上去,发生摩擦。交警判定加塞车主全责。布加迪威龙车主恼羞成怒,威胁宝马车主说,赔你一辆全新的宝马,但以后上路小心一点,发生车祸什么的,就只能听天由命了哦。
张先生开着自己的宝马车,在路上正常的行驶,此时旁边有一辆布加迪威龙想要强行加塞,可张先生不愿意。 布加迪威龙车主三番两次想要从旁边超过张先生开的宝马车,可张先生不愿意让路,什么事情都有个先来后到,自己在前,布加迪威龙车主凭什么强行加塞呢?难道因为他开的是豪车就可以肆无忌惮不讲道理吗? 试了几次加塞不成功,布加迪威龙车主认为开几十万的宝马车的车主张先生不敢撞自己的车,于是便强行加塞。
可世上总有一种人,只认理不认钱,张先生就是这样的一位车主,张先生直接撞上去,毫不犹豫,毫不客气。 很自然的,布加迪威龙被后面的宝马车撞上了,布加迪威龙强行变道想要走最右的车道,但是他没有依次而行,而是想要强行加塞,走在张先生的前面,张先生不愿意退让,这样就发生了交通事故。 看到自己的布加迪威龙被张先生的宝马车刮伤,布加迪威龙车主非常生气,恶人先告状,倒打一耙,直接下车拍打张先生的宝马车,还恶语相向。 布加迪威龙车主非常嚣张的说,你一辆破宝马竟然敢阻挡我,还撞伤我,赔得起吗?我这个修理费用都够买你几辆宝马车了。
正所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张先生认为自己正常行驶,布加迪威龙车主强行加塞,那就是他的责任,丝毫不怵。 张先生也不跟他废话,直接报警处理。幸好张先生的车有行车记录仪,记录仪清晰的显示是布加迪威龙强行加塞超车。 交警据此认定,布加迪威龙车主负这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张先生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张先生宝马车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布加迪威龙车主承担。 加塞车主心有不甘说,可以,我赔一辆全新的宝马车给你,这个钱我又不是出不起,但是你想想你有命花吗? 张先生毫不畏惧的说,你不用赔一辆全新的宝马车给我,只要出修理费用即可,我从不讹人,也从不惧怕威胁。
眼见张先生软硬不吃,布加迪威龙车主放下一句狠话便离开了。只见他说,可以,你以后路上小心一点,发生了车祸,可怪不了别人。 张先生见自己的人身受到了威胁,便将此事发布到网上去,找网友主持公道。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事引起了很多网友热议,很多网友认为,布加迪威龙车主和宝马车主享有同样的路权,都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因为钱多便可以肆无忌惮。 那么法律又如何定性呢? 1.布加迪威龙车主变道强行加塞,发生交通事故,布加迪威龙车主全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张先生开宝马车在右车道正常行驶,布加迪威龙车主却在左侧想要变道走右车道,但是他没有依次排队,反而直接强行加塞,这惹恼了张先生。 张先生也不惯着这位布加迪威龙车主的坏毛病,直接撞上去,直接正常行驶,发生了交通事故。 我们知道,只要是机动车,不论价格高低都享有同等的路权,都应当遵守相应的交通规则,不会因为车的价格高就可以受到优待。 显然布加迪威龙车主想错了,自以为4000多万的车可以在路上横行无阻,那是大错特错的,可能很多人遇到这种豪车会避而远之,怕发生摩擦,因为赔偿不起,但张先生偏不信这个邪。
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交警也替张先生主持公道,秉公办事,维护了正义,判布加迪威龙车主全责,因为他变道强行加塞。 由于布加迪威龙车主实线强行加塞,那么需要被交警罚款和扣3分。 布加迪威龙车主需要自己修车,同时还要帮张先生的宝马车出修理费。 2.布加迪威龙车主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布加迪威龙车主有钱,根本不在乎这点修理费,很可能不需要保险公司出,自己就可以出,而且他口出狂言说,可以赔张先生一辆全新的宝马车,可见他显然没有认识到自己强行加塞的错误,反而怪别人挡了他的路。 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交通事故,但布加迪威龙车主却威胁张先生的人身安全,那么他违法了,需要对其进行处罚。 3.布加迪威龙车主威胁他人,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布加迪威龙车主威胁张先生的人身安全,让张先生路上开车小心一点,需要对其进行处罚,拘留或者罚款,不能因为其有钱,便对其网开一面。 对此您怎么看? 欢迎留言讨论。
喷子们!网暴他啊
就算四个亿的车,在路上想和我乱来,我都不鸟他!除非他的车里爆闪红蓝灯,那我就服软……
不礼让是不对的,我并线的时候,有时遇到不礼让的人,我的做法是后赶上与之并行,一路阻碍他变道。让他也尝尝不让的滋味。这样做确实不对,人人都有一个礼让的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