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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开套牌车,被抓了个正着,还“打人骂人”。这个事儿不大,影响却应该不小。 事

副镇长开套牌车,被抓了个正着,还“打人骂人”。这个事儿不大,影响却应该不小。 事儿是这么个事儿——11月29日,河南信阳商城县一网友发视频称,该县汪岗镇副镇长开套牌车,被被套牌车主发现后打人骂人。 如果按相关法规看,这个事儿应该有这么几个“违法违规”的事实和处罚规定—— 其一是“开套牌车”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其二是“打人骂人”。按照中国法律规定,这个可能涉及“侮辱罪”(骂人),同时涉及“故意伤害罪”(打人)等,可能涉及拘留、罚款等处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个情节严重的,影响恶劣的,是要涉及刑法的。 其三是“公职人员”。当事人是“副镇长”,是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在违法之外,还有一个违反党员干部相关纪律规定的问题。因为公职人员作为国家的公务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的形象和利益。驾驶套牌车这种违法行为,显然违反了公职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根据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的纪律规定,可能会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纪律处分。 现在这个事儿应该是可能涉及以下几个单位。交警大队,这个是管套牌的。一个是公安局或者派出所,这里是管那个打人骂人的,如果打人骂人这个事儿比较严重,那还会涉及到刑法。第三个就是当地纪检委——按照当事人是“副镇长”这个情况,那调查处理的最低权限,应该是河南信阳商城县纪检委。 不过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这个事儿的后续处理还有一点“值得关注”的地方。这就是——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商城县纪委监委,电话无人接听。 商城县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知道此事,具体的情况汪岗镇政府正在调查处理,汪岗镇那边会直接向县领导汇报。 对社会公众来说,这个事儿看样子还要等等看。至少我以为,让“镇政府”来“调查处理”,是不合适的。干部嘛,总是要“以身作则”的。那个“副镇长”已经违法违规了。咱当地的党和政府有关部门还是重视一点的好。毕竟那个副镇长是“政府公务人员”,是党员干部,毕竟这是关乎“党和政府”形象的事儿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