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炸街”呈年轻化、网络化,情节严重可构成危险驾驶罪

极目新闻 2024-11-30 19:58:17

12月2日是第13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提起“漂移炫技”,从道路交通安全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极易导致车辆失控,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产生的噪声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前段时间,一段由网友拍摄的车辆漂移炫技视频在网上热传。在湖南湘西花垣县城城北大道花果山路段,伴随着刺耳的轮胎摩擦声和排气管轰鸣声,一辆红色小车在路口连续做出旋转、甩尾、漂移等危险动作。途经的车辆不知所措,有的停车避让,有的赶紧加速驶离。由于当时正值凌晨5点,巨大的声响还严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交警在网上发现这段视频后,立即着手展开调查,将涉事驾驶人彭某查获。

据彭某交代,当天他和朋友聚餐吃夜宵,一直到凌晨5点才结束,因为聊得太兴奋自己睡不着了,便在回程途中驾车在路上来回掉头、逆行,并在路口漂移炫技。

最终,交警对彭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以及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等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600元、驾驶证记4分;当地公安机关还对彭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7日。

前些天,广西钦州交警接到网友举报,一群年轻人长期在东环北路、钦州东站前的道路玩车辆漂移。从举报视频中可以清晰地听到急促的刹车声和发动机的轰鸣声。交警通过大数据分析排查,迅速锁定了违法车辆和三名驾驶人。

交警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模仿网络视频“飙车炸街”耍酷太危险

除了“漂移炫技”,交警表示,在公路上“飙车炸街”,也容易威胁到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这些行为在“飙车炸街”人员眼里却看作是“耍酷”。

近日,陕西渭南交警根据群众提供的举报视频,查获1名“飙车炸街”人员。您看这名男子,在车辆时速60多公里的时候,突然拔掉车辆钥匙并打开油箱盖,迅速拿出用饮料瓶装的汽油加入车子油箱,整个过程双手脱把,十分危险。这名男子还让同伴拍下了自己驾驶过程中站在车上甩动道具耍酷、双手举过头顶比心、扭动身体等危险动作,然后发到网上炫耀。交警固定证据后,很快找到了这名驾驶人。

据这名驾驶人介绍,自己是从网上看到一些类似视频,为了追求刺激、博取眼球,便也模仿这些举动后,把视频发到网上炫耀。交警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予以处罚。

受网络视频影响未成年人“飙车炸街”高发

受网络视频影响,一些未成年人也参与到“飙车炸街”的行列当中。前些天,江西赣州警方接到举报,在寻乌县滨河东路不时有一群少年骑着摩托车呼啸而过。固定证据后,交警通过走访、追踪,找到了驾驶人陈某,经了解,陈某才刚满15岁。

不仅是陈某,当时坐他车子的另外两人也是未成年人。交警对这辆无牌摩托车进行了依法暂扣,并请他们的监护人到场,对他们无证驾驶、超员载人、“飙车”、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炸街”行为制造严重噪声环境

马路不是竞技场,“炸街”极其危险。前些天,一辆“炸街”车在江苏扬州被警方查获。

在群众举报的这段视频中可以看到,一辆摩托车在江苏扬州市区新东路来回穿梭,巨大的声浪非常刺耳。根据举报信息,交警很快找到了摩托车驾驶人魏某,据了解,他花费了20多万元购买了这辆摩托车,随后又花了数万元改装了车辆排气装置,而他之所以来来回回反复十多次“炸街”,为的是尝试做出摩托车的“翘头”表演。那么,这辆改装后的摩托车噪声究竟有多大?交警特意做了实验。

结果显示,车辆在发动时,分贝值为96.6。

据了解,分贝是用来度量声音强度的单位,一般30~40分贝是较理想的安静环境,超过50分贝会影响睡眠和休息,70分贝以上会干扰谈话和影响工作效率,如果超过90分贝以上就属于比较严重的噪声环境了。由于驾驶人魏某来回“炸街”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责令其将非法改装的摩托车恢复原状,并罚款500元。

“飙车炸街”呈现年轻化、网络化特点

今年4月以来,公安部部署集中开展行动,对“飙车炸街”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打击。统计显示,眼下,“飙车炸街”违法行为已呈现年轻化、网络化特点。

据统计,截至9月底,各地共查处涉嫌“飙车炸街”违法犯罪案件9.1万起,扣留非法改装拼装车辆8.4万辆,依法行政拘留747人,追究刑事责任146人。眼下,“飙车炸街”违法行为已呈现年轻化、网络化特点。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交通管理法规研究部副主任黄金晶:现在的摩托“炸街”行为,有一种网络化传播的趋势。很多人为了吸引流量,博人眼球,在短视频或者媒体社交平台上发出自己“飙车炸街”的视频。

“飙车炸街”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据介绍,“飙车炸街”通常涉及改装摩托车、超速甚至是闯红灯等行为,触犯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一些驾驶人寻求刺激,噪声扰民,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可能因寻衅滋事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交通管理法规研究部副主任黄金晶:如果我们在“飙车炸街”当中有追逐竞驶并且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还有一些“飙车炸街”的人员呢,是以盈利为目的,以追逐竞驶为手段,以财务为赌注来追求一种经济目的,这样的话,还可能涉嫌赌博罪。

“机车网红”隧道内违法骑行交警查处

前段时间,北京交警接到群众举报,有摩托车在慧忠路隧道内往复穿行,为的是拍照发到网上获取更多关注,而且驾驶人存在非法改装、单手离把等多项违法行为。经过两天摸排,交警将三人三车查获归案。原来,这三名女子是通过社交网络认识的,大家特意相约穿着特定服装,骑着摩托车来到现场拍照,然后把拍到的炫酷照片放在自己的网络账号上,以求获得更多人的关注。

警方经工作查明,事发当天,从下午5点53分到晚上9点12分,三名女子在案发路段往复骑行多达7圈,并在隧道内多次滞留,同时存在单手或双手离把,违法停车,摩托车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驶入公交车道等行为。此外,通过专业机构的鉴定,其中两辆摩托车还存在非法改装。经最终核查认定,三人共存在交通违法行为87项,北京公安交管部门依法给予三人罚款共计17600元,记54分的处罚。因超速行驶50%以上,三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也均被吊销。

北京公安交管局朝阳交通支队亚运村大队副大队长吴扬:爱好摩托车,拍照片都没有问题,但是三个人相约着特定服装,处于这种非通勤目的,在慧忠路隧道多次往复式骑行,而且多次伴随着超速、改装等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这样的行为不仅是对安全造成了影响,而且也导致她们触犯了这种法律的规定。

追求流量机车博主不惜违反法律法规

不仅如此,近年来,一些机车博主不惜大胆地采取极速穿行隧道、在山间小道以远超过法律限制的速度狂飙、高速压弯等“出格”的行为博取流量。过去的一段时间,时常有知名机车网红因此发生交通事故,最后导致受伤甚至死亡。专家表示,对流量的追求并不意味着网络博主可以无限制地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在互联网时代,流量确实能带来诸多机会和收益,但它不应成为违法乱纪的借口。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交通管理法规研究部副主任黄金晶:我们要守住法律的红线,不要以追求刺激吸引眼球为目的,然后以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来吸引眼球。这样的话,公安机关一定会来严厉地打击。

(总台央视记者李珺赵学荣曹筱征)

0 阅读:4

极目新闻

简介:全球眼,中国心,瞭望者,思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