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人不顾女儿反对,和妻子离婚,又再娶保姆,13年后,老人又离婚了,让二婚前妻继续照顾自己。不料,老人让女儿每月给5000元保姆费,再加1000元赡养费,女儿拒绝:你为了这女的抛妻弃女,还让我给她钱,不可能!没想到,老人将女儿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亮了。
(案例来源:新重庆客户端)
邹丽萍已经失业,生活的不富裕,而90岁的老父亲又开始作了,弄的她焦头烂额。
邹丽萍的父亲邹大爷年龄大了,还有肢体残疾,可他人老心不老,多次起诉,非让女儿每月给他6000元赡养费。
其实,邹丽萍不想给,因为这6000元养老费里还包含5000元保姆费。
一提到保姆,邹丽萍心里就像扎了一根刺一样,恨的的她牙根痒痒。
事情要从2008年说起,邹大爷像着了魔似的,非要和妻子离婚,不管邹丽萍怎么劝,他就铁了心要离婚。
邹丽萍强烈反对,多次劝说父亲,却无济于事。
最终,邹大爷和妻子离了婚,过了一年,邹大爷和一个叫阿玲的女人再婚了。
邹丽萍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她觉得父亲执意要和母亲离婚,就是为了这个阿玲,父亲不惜伤害家庭,让她又气又恨。
然而,邹大爷和阿玲过了13年,在2021年,他又和阿玲离婚了。
但是,阿玲却离婚没离家,她又给邹大爷当了保姆,一直照顾着他。
邹大爷身体不好,年纪也大了,邹丽萍对于父亲伤害母亲,破坏家庭的事情,一直心里有根刺。
不过,邹丽萍虽然对父亲心有芥蒂,但是他老了,毕竟养育自己一场,她还是给父亲赡养费,还会给他买这买那。
这些年,邹丽萍每个月会给父亲3000元赡养费,她分季度给,一次支付9000元。
父亲的膝关节手术时,邹丽萍全部承担了手术费、营养费等。
而在生活上,邹丽萍为了让父亲安享晚年还给他买了新炉灶,液晶电视,为了让他方便出行,还买了三轮助动车等生活用品。
甚至,邹丽萍连父亲住的多层小区加装电梯费用都承担了。
在父亲过生日的时候,她都送上1万礼金为他祝寿。
然而,尽管邹丽萍这么尽心尽力的孝顺父亲,可是,邹大爷还是不知足,竟然多次将女儿起诉到法院。
邹大爷说他身体越来越不好了,让女儿每个月增加至少5000元的保姆费,另外还有赡养费,因此,要求邹丽萍每月给他支付6000元赡养费。
邹丽萍是又气又伤心,自己也年龄大了,还失业了,自己过得并不富裕,每月还要给父亲3000元的赡养费,已经够难了!
所以,邹丽萍也提出请求,想把父亲的赡养费每月降到2000元。
反正,邹丽萍觉得每个月给5000元保姆费,她是不会给的,她觉得父亲为了这个女的抛妻弃女,她不可能给她一分钱。
1、邹大爷90岁高龄,没有退休金,可以要求女儿给付赡养费。
《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邹大爷没有退休工资,也没有其他收入,每月只有发放的1400元补助。
法院认为,邹大爷请保姆照顾日常生活,是符合常理的。
2、邹大爷要求女儿每月支付5000元保姆费,合理吗?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邹大爷要求每月增加5000元保姆费,但是,他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
首先,邹大爷没有和保姆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保姆还是的前妻,两人之间有没有产生5000元的保姆费,这需要证据证明。
但是,邹大爷拿不出来,所以,他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3、法院判决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邹丽萍作为邹大爷唯一的女儿,有法定赡养义务。
但是,邹丽萍经济条件有限,已经失业并领取失业金,她还要缴纳社保。因此,法院要考虑邹大爷的实际需要而定赡养费的具体数额。
法院认为,在一年前宣判时,邹丽萍已经支付邹大爷10万元,目前,邹大爷还有7、8万的存款。
另外,邹丽萍每月还支付3000元赡养费,再加上1400元的补助,这些钱足够邹大爷的生活需求。
法院还认为,邹丽萍不是近期才失业的,生活不富裕并不是因为失业突然改变,而且,邹丽萍这些年一直每月支付父亲3000元赡养费,还是可以承担的。
最终,法院没有支持邹大爷要求提高赡养费的要求。
同时,也没有支持邹丽萍提出要降低赡养费的要求。
对此你怎么看呢?
父亲九十岁,独生女应该退休了吧,自己领失业金,还能承诺每月三千元的赡养费,还要交社保,这个失业金比较高。
一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