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改革报
□本报记者荆文娜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规范和优化基层用药作出新的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近期群众可感可及和建立长效机制两个方面推进解决基层用药问题,并与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整体布局相协同,合力推进相关事项实施,畅通城乡、县乡之间用药衔接渠道,不断提升基层药品配备和使用能力。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早在2014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六条措施,为深化医改、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近些年来,随着医改的深化,基层用药品种不断增加,服务能力稳步优化。“但由于各地发展不平衡,基层用药差异明显,省际间、区域间比较离散、极不平衡。”
这位负责人表示,2024年初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专题研究,调研了10余个省份并召开座谈会,梳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临的用药主要问题,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弱,药品配备种类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学人员数量少、用药知识更新慢、药学服务能力不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多、药品用量少、配送成本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信息系统没有互联互通,处方查询、互认共享等存在困难等。
在发现基层用药问题的同时,许多省份进行的积极探索所取得成效也颇为引人注目。如重庆统一医共体内慢性病上下级用药衔接目录,实现“一区县一清单”;山东以县域中心、药房为载体,统一医共体内用药目录,满足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用药需求;江苏东台组织调整审方规则库,建立区域处方集中审核中心,处方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河北在全省14个地市201个医共体制定统一用药目录,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重合率达到70%以上;北京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缺药需求登记服务制度,满足患者差异化用药需求;福建三明对已确诊的六类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疾病、慢阻肺病、支气管哮喘、脑卒中及后遗症)患者在基层就诊的,提供39种基本药物干预保障,医保基金全额报销……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解决基层用药问题,《意见》主要提出了四项措施,即规范和优化基层用药种类、建立健全基层药品联动配备使用机制、完善基层药品集中供应配送机制、健全基层药品短缺预警处置机制。
这位负责人还透露,按照《意见》的部署,下一步重点是总结推广地方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明确省级组织、市(地)级指导、县(市、区)级落实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县(市、区)指导乡镇(街道)调整用药种类及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调整用药种类的工作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统筹指导监测评估,加强部门协同,研究完善提升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化水平的政策措施。各省组织开展监测评估,注重部门协作、细化措施。2024年底前,指导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及时调整用药目录并建立动态优化机制,加快建立处方集中审核制度,基层根据需求适当增加用药品种,并推进乡村联动。2025年起,乡镇卫生院用药品种与县级医院保持联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持续优化用药品种,以省为单位分类明确县(市、区)域内基层用药采供用报联动管理机制化措施。到2027年,紧密型医联体内药品联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建立,人民群众基层用药可及性和药学服务获得感不断提高。
这还是所谓的直辖市区县镇医院情况!其他省份不知道也不清楚!估计也不会太理想吧![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