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2018年8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文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张文雄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张文雄受贿所得财物和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不过,张文雄被判刑后,其身后的论争还在持续,这和其妻涂爱芳一笔5000多万元的债务追讨有关。这笔巨款是不是赃款?当初是投资,还是借款?这也成为双方在各级法院论辩的焦点。
——1——
张文雄落马后
其妻追讨5000多万元引关注
据新华社报道,2002年至2016年上半年,张文雄利用其担任中共湖南省委副秘书长、中共怀化市委书记、中共衡阳市委书记、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等职务上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和项目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2004年下半年至2016年6月,张文雄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子涂爱芳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35万余元。另,张文雄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对共计折合人民币5158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新华社报道显示,2018年8月16日,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文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决定对张文雄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张文雄落马后,其妻涂爱芳向马高龙夫妇追讨剩余借款约5562万元(其中本金33898305.79元、利息21728814.00元),涂爱芳的理由是:2016年初,被告马高龙与第三人程勇找到涂爱芳家里,马高龙以合伙采砂需要资金为由借款1.5亿元。涂爱芳当时表示只能借到6800万元,最后双方口头商定,这6800万元资金中的1500万元作为原告(涂爱芳)入股10%的出资(项目共需投资1.5亿元用于向政府缴纳资源费),剩余的5300万元作为给马高龙个人的借款,并约定按月息一分五计付利息。
涂爱芳称,后来,马高龙从该项目中分得利润1.598亿元,但只偿还涂爱芳借款本息2200万元,截至2020年3月1日仍欠借款本金33898305.79元,利息21728814元。
马高龙对此并不认可。2022年8月1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湘01民初25号《民事判决书》和2023年11月1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湘民终394号《民事判决书》显示,马高龙均对涂爱芳出资的6800万元资金来源合法性提出质疑,其认为该资金与张文雄案相关。
马高龙的理由是:1.本案涉及的6800万元系张文雄、涂爱芳夫妻婚姻共同财产,这些金额远超正常干部合法收入,且张文雄还涉及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涂爱芳不能说明在采砂项目中出资的6800万元的合法来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出借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3.涂爱芳长期利用控制的多人银行卡进行资金操作,系资金不合法的另一表现形式。4.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涂爱芳现有的民事争议主张超过2亿元,远超国家干部的正常收入……
涂爱芳则认为,一、案涉资金已经由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确认为合法资产。在没有刑事生效判决作出相反认定的情况下,马高龙仅凭其主观臆测主张(资金)来源不合法,没有法律依据。二、无论资金来源是否合法,都不应该成为马高龙不还款的借口。即使在本案之后查出是非法的,也应当由审判机关就这些资金对涂爱芳进行认定和处分,而不应当在本案中判给马高龙非法占有这些资金而拒不归还。
长沙中院认为马高龙的说法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没采信其“案涉资金不合法”的主张。理由是:此前的民事裁定认定,涂爱芳丈夫的刑事案件已经作出生效刑事裁决,没有证据证明本案所涉款项已作为刑事案件犯罪金额予以认定并被追缴,故本案引发的争议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2——
案件争论焦点:
巨款是投资还是借贷?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显示,涂爱芳和程勇是亲戚关系,程勇和马高龙是朋友关系,马高龙系涂爱芳配偶(张文雄)的亲戚。
本案争论焦点是:本案借贷关系是否成立?马高龙是否应当还款?马高龙的原配偶是否应当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马高龙称,案涉金额属于涂爱芳与其合作采砂项目的投入款,彼此间的借贷关系不成立。
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本案中,马高龙实收借款本金5300万元,马高龙已还2200万元,诉讼中,涂爱芳认可是偿还本金,故尚欠本金3100万元。按双方口头约定月息一分五计,至2020年8月19日,按约定计算,欠付利息25315000元。
据此,2022年8月1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湘01民初25号《民事判决书》判处马高龙偿还涂爱芳借款本金3100万元、利息25315000元。同时,驳回涂爱芳其他诉讼请求。马高龙对此判决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马高龙坚称,其和涂爱芳之间所涉款项为投资款而不是借款,相关款项也投入到采砂项目且已因涉及非法采矿被刑事追缴,不应返还。
“涂爱芳出资的6800万元是投资款,不是借款。”马高龙告诉红星新闻:“之前我给涂爱芳的2200万元是投资分红所得,不是归还本金。后续项目无法持续造成亏损,但投资本就有风险,她不应再追讨这笔款。”
2023年11月1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湘民终394号《民事判决书》显示:撤销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湘01民初25号民事判决书,理由是:涂爱芳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形成借贷关系,涂爱芳基于借款关系要求马高龙返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涂爱芳不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湘民终394号民事判决,今年9月,她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获立案审查。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就此案决定再审或驳回再审申请。
先追回来,然后再查来源,不当收入追缴国库
现在的商人,不仅无情还无义了,这近50年,经济是振兴了,但道德下降太厉害,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这个马高龙真tm胡扯淡……人家的款是什么性质和你要不要还有什么关系,拿了别人的钱就要还天经地义不能因为人家的钱可能有问题,就不想还了
这奸商是翻脸不认人啊。应收交欠款及利息,收到后再由国家细查处理。
个人觉得应该追回来,这个也是不当收入,追不回,跟变相转移资产没有两样
其他有罪犯罪事实,这个马高龙也不是个好东西。
起码可以认定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欠钱的一个是夫家亲戚,明显了就是想留着钱给夫家,省的给妻让霍霍。毕竟男的判刑,或许出不来了。
为什么不都抓起来
不当得利,不当投资,应全部罚没充公,再追究双方违法违规责任
这个姓马的也太不是东西了,人家落马也不是你赖账的理由,这个借款法院必须追回来,是否合法资金再由法院定夺。
这马高龙真不是人
还钱才是合情合法,还完再追缴入国库!
姓马的你借她的钱时为什么不问她这钱干不干净?
这个钱应该国家收为国有,赃款投诉的本金和收益利息都应该国有
哪里来的钱?从哪里挣来的
凭本事赖的,为什么要还?
罚太少太轻,贪多少罚多少再入重刑
先不讲财产来源,就借款不还而言让人极度唾弃
追 应该追 但追回来也不是个人财产
哈哈哈哈哈哈
翻脸不认人也正常。但是,至少应该追缴回来,然后相关部门认定为赃款予以追缴国库
这钱都敢讨
利来利往 刀尖上的末路狂舞
这个姓马的也不是什么好人
马高龙 呵呵
查一下这个6800万元是怎么来的。正常工资收入就算是不吃不用,也不能有这笔巨款
“马高龙系涂爱芳配偶(张文雄)的亲戚。”
五百元不操五千万的心啦!
扣除工资收入,其它都是赃款
罚没来路不明的贪官家财
灭他九族!
赃款
这马高龙真他妈的真是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