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2025年2月起施行

身边24小时 2024-12-02 13:11:19

铜陵新闻网讯(记者姜蕊)餐厨垃圾管理问题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记者11月28日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为我市餐厨垃圾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该条例共二十一条,不分章节,界定了适用范围和概念定义。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建成区餐厨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条例所称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不包括居民家庭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

明确政府及部门等职责。明确市和县(区)政府承担餐厨垃圾管理的领导责任,乡镇政府、区政府派出的办事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按照职责负责辖区内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明确城市管理部门是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餐厨垃圾管理相关工作。

规范并细化餐厨垃圾责任主体义务。分别对餐厨垃圾产生者和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具体应遵守的规定进行了分项列举,重点对餐厨垃圾乱排乱倒、偷卖偷盗行为以及餐厨垃圾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等作出处理规定。

完善了监督管理措施。对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企业的资质提出要求;建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联单管理制度;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增设了相关法律责任。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和“过罚相当”原则增设了两个方面的处罚。对未取得合法资质,擅自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由城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企业未建立台账或者未执行联单制度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今后,城管部门将继续深化餐厨垃圾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现有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强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加强源头管理,规范收运处置,完善监管机制,聚合社会力量,推动餐厨垃圾管理向更高标准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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