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大田法院多举措筑牢文江溪流域生态屏障

中国新闻网 2024-12-02 15:21:28

中新网福建新闻12月2日电(余冰玲张英灿)三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三明市人大代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坚持履职尽责、建言献策,特别是对法院在服务大局、社会治理、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其中,三明市人大代表、大田县广平镇党委书记田起杨向法院提出关于牵头将文江溪流域纳入闽湖流域司法保护范围,健全流域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的建议。

为推进代表建议落地落实,今年以来,大田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多举措筑牢文江溪流域生态屏障。

增强协同联动织密河湖生态“防护网”

去年3月,在三明中院和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大田、尤溪、德化法院整合跨域司法资源,联合尤溪闽湖发展中心共同签订《闽湖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启动闽湖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运作得很好,而文江溪位处闽湖流域上游,源于永安市青水乡,经大田建设、文江等多个乡镇,于尤溪县街面七里潭与均溪汇入闽江支流,将文江溪流域纳入闽湖流域司法保护范围,健全流域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对闽湖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田起杨代表指出。

为回应代表关切,大田法院聚焦流域综合治理,统筹推进高水平流域保护,紧跟县委有关文江溪流域综合治理的有关决策部署,于今年8月,出台《关于依法履职服务保障文江溪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与尤溪、德化等法院深入协商对接,将文江溪流域纳入闽湖流域司法保护范围,依托建设法庭“跨域共享法庭”,加强与文江溪流经的永安、尤溪两地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的跨域司法协作,建立办案、司法协助、普法宣传等层面互通跨区域协作机制,落实联防联护举措,以“共享法庭”为牵引筑牢流域保护屏障。协作机制成立以来,各协同单位联合召开联席会、开展水源水质巡查6场次。

强化审判职能打好流域治理“组合拳”

8月29日,大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采矿罪案件,在2020年至2021年间,因矿山生产需要建造蓄水池和排水沟,大田县某公司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超越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擅自开采凝灰岩矿石共计1万余立方米,对开采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朱某作为公司实施非法采矿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刑事责任。庭审过程中,该院邀请了文江溪流域十余家矿山企业实际控制人到庭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了庭审活动。

庭审结束后,三明市政协委员、大田县工商联主席涂志敏表示:“‘零距离’旁听庭审,接受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让我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危害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和更深层次的理解,也让我看到了大田法院坚决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决心。”

大田县某矿业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在文江溪流域某处非法占用土地建设钢架彩钢棚,且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使用后,还违法处理工业固体废物,被大田县自然资源局先后处以罚款166887元、27228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大田法院执行局积极采取措施督促该公司主动履行缴纳罚款义务。并于2024年7月9日拘传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许某,在强制措施威慑下,许某分两次缴交了近50万的罚款。

“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从严惩治非法采砂采矿、破坏水土保持等危害河道安全犯罪,以及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滩涂围垦、乱占林地耕地、非法捕捞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大田法院王有章院长强调。

以“利剑”守护碧水,法院一直在行动。大田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严格审慎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今年以来,已依法从严从快判决生态刑事案件12件19人2公司。同时,该院还建立绿色通道,推进文江溪流域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三合一”审判机制,提高案件审理的专业性,确保涉及文江溪流域的案件能够得到快速审理和执行。

凝聚群众力量共谱绿色发展“大文章”

“加强文江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对构建闽湖流域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何况文江溪一直滋润和哺育着我们居住的城镇乡村,灌溉着滋养我们的这片土地,保护文江溪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未来。”11月14日,由大田法院建设法庭干警组成的生态普法宣传队沿着文江溪一路走,向河边劳作的农民和来往群众宣讲防治水污染和水流域生态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倡导大家关爱生态环境、共建美丽家园。

“今后,我们一定从身边小事做起,爱护好、保护好我们的环境。”一名群众听完干警的宣讲后表示。

此外,大田法院还积极围绕文江流域生态保护打造环保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通过多样普法全面强化全民参与格局。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建立生态普法志愿队,结合生态巡回审判,深入文江溪流域乡镇、村庄,开展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同时,充分运用法院“两微一端”和法院系统宣传矩阵,积极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和突出成效及时宣传报道,营造依法履职司法保障文江溪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大田法院严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最严密的法治守护生态环境,采取严惩犯罪、跨域协作、多样普法等方式,全力筑牢文江溪流域生态屏障,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希望今后大田法院能继续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环境资源审判的全过程,担负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职责使命。”田起杨代表如是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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