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宠物便捷高效、可选品类多样,逐渐成为不少萌宠爱好者的选择。然而,随着该方式的流行,“星期宠”这一新词也应运而生,意指网购一周左右就死亡的宠物。网购到该类宠物,消费者该如何维权?近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星期宠”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猫咪不到一周死亡消费者状告宠物店
小李在某宠物店网购了一只宠物猫。销售人员向小李表示,这只猫咪疫苗齐全,并承诺保障宠物猫一个月的售后健康。
小李向宠物店支付购猫款、猫粮款5888元后,宠物店以航空宠物托运的方式将猫咪寄出,小李于次日接收猫咪并将其带回家中。
然而,猫咪到小李家后连续3天均未进食,小李便将其送至动物医院检查,医院出具的电子病历显示涉案猫咪心脏、肺脏功能异常,诊断为脓胸、血胸,需每日抗菌消炎打针治疗。
救治2天后,猫咪死亡。随后,小李与宠物店因退款、赔偿事宜产生争议,小李遂将宠物店诉至法院,要求宠物店返还购猫款、猫粮款5888元及利息,赔偿猫咪运输费130元、治疗费2200元。另外,小李表示猫粮未开封、未使用,随时可以返还给宠物店。
花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宠物店向小李退还购猫款、猫粮款合计5888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赔偿运费130元、治疗费2200元,小李向宠物店退还购买的猫粮。
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出售健康宠物系商家义务,如违约应退款、赔偿损失
花都区人民法院经办法官陈雅敏指出,通过信息网络订立宠物买卖合同的双方须遵守诚信原则,商家应保证交易猫咪处于健康状态,并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本案中,涉案猫咪通过航空宠物托运方式交付给小李,不到一周就因救治无效死亡。在指定举证期限内,出售活体动物的商家,未能提交涉案猫咪的疫苗本、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证明猫咪在交付前为健康状态。在无证据表明猫咪是受外力导致疾病的情况下,应认定涉案猫咪为不健康的宠物。出售健康宠物系商家的义务,故宠物店构成违约,应承担退款、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网购宠物时,应注意谨慎挑选宠物售卖方,尽可能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正规商家进行交易,要求商家出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接种疫苗记录,留存好商家营业执照、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在收到宠物后,应及时检查宠物的品种、外形、疫苗情况、健康情况等是否符合约定,如与约定不符合,应及时拍摄记录并与商家沟通协商。宠物售卖方也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动物疾病预防工作,按期对宠物进行健康检测及疫苗接种,保存好宠物接种疫苗本、动物检疫证明等证据,依法诚信经营,不作虚假宣传,共同维护宠物行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秩序。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通讯员:花法宣广州日报新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