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3名导游非常嚣张,面对游客不愿意掏钱买自费项目,竟然言语要挟游客,他们跟游客说,他们有1千种,1万种方法可以对付游客,现在他们的惩罚终于来了。 (来源:九派新闻) 这三名导游实在是太嚣张了,面对游客在自费项目上不愿意花钱,他们竟然明目张胆地要游客在自费项目上花钱,看到游客不听他们的,他们就言语威胁。 他们光明正大地说,他们就是强买强卖了,这又怎么样,他们就是有1000种,1万种方法让游客们买。 他们以为游客们会害怕,听了他们的话,会乖乖听话,纷纷掏钱买那些自费项目,全然没有注意到,游客们纷纷反感了。 当时在车里的游客们,听到导游如此嚣张的话,心里就很愤怒了。 这都什么年代了,来旅游就是图开心的,报团就是为了图方便的,大家都花了不少的钱,这些钱花在应当花的地方,他们是心甘情愿的,但如此威胁,他们心里不舒服。 虽然游客们都是有备而来,但也不是乱花冤枉钱的,不是什么钱都得花的,那些自费项目,有的游客根本就不喜欢那里的地方,也不喜欢那些景色,他们不选择去那里,也不选择花钱,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他们是怎么也没想到会遇到这么嚣张的导游,竟然敢在游客们面前直言要他们花钱。 不花钱,他们就有办法让游客花钱,这就是言语威胁,这就是在告诉来旅游的游客,来到他们的地方,就得听他们的,反正他们要卖什么,游客们就得买什么。 这三名导游确实让游客们都反感了,游客们也不怕他们,他们是花钱来旅游的,不是花钱来受气的。 看着这三名嚣张的导游,有游客就举报了他们,现在事情的结果出来了。 这三名导游纷纷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他们行为被认定为强制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还被罚金,而且还吊销了他们的营业执照。 对于这个结果,大家都拍手叫好,大家一致认为,对于如此嚣张的导游就应当给他们一个教训。 看来,去旅游,游客们遭遇导游强买强卖的事件并不在少数,很多人对于导游强买强卖的态度都很反感。 对于游客们来说,他们花高价报团,其实就希望导游能够通过专业的知识介绍景点,并且安排他们的食宿,以及路程。 游客们希望在这样的氛围当中,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见识更广,感受更多的美好。 但是如果遭遇导游要求强买强卖的行为,就会让游客们的体验感很差,并且影响他们旅游的心情。 那么该如何通过法律的角度,看待导游强买强卖的行为呢? 1、首先游客们去旅游,这是消费行为,他们是受到消费者权益法保护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游客们在旅游的过程中,他们有权遵循自己的意愿,进行消费行为,而不是强制交易。 2、导游通过言语威胁,对游客强买强卖,首先这是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6条,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是情节在较轻的情况下是违法行为,但是如果这件事的影响很恶劣,并且对游客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那么这些行为就构成强迫交易罪了。 《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强买强卖商品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于这三名导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迫交易罪,所以现在他们被处7个月的有期徒刑以及罚金,并且还被吊销导游证,这是他们应当受到的处罚。 在旅游中,对于导游强买强卖的行为,你有何看法?
黑龙江哈尔滨,3名导游非常嚣张,面对游客不愿意掏钱买自费项目,竟然言语要挟游客,
小琴看世界
2024-12-02 22: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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