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廉通城消息:
2024年5月21日,湖北通城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卢汉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经通城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卢汉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要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卢汉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以权谋私,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之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通城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通城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卢汉忠开除党籍处分;由通城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