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狮,女子产子后,看着男友还没离婚,就带着孩子找到原配,说会给原配200万,只要她能离婚。为了表示诚意,女子当场转账120万。可18个月过去了,男友还没有离婚,女子一气之下把男友和原配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20万,法院判决结果很舒适! (案例来源:潇湘晨报) 距离见到韩星的妻子杨静已经过去18个月了,可却迟迟都没有韩星跟杨静离婚的消息传来,石爽看着孩子一天天在长大,她不禁怀疑自己:难道是钱给少了? 石爽是一个事业型女人,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为自己打拼下了一份家业。但就是年轻的时候都投入在了事业上,所以人生大事一直都没有进展。 家里多次催促,开始的时候石爽是没有时间去相亲,后来就变成了给石爽介绍过来的男人,石爽都觉得配不上自己。 一次偶然的机缘下,石爽结识了有妇之夫韩星。结过婚的男人格外有魅力,深深吸引住了石爽的目光,多次的相处下,石爽对韩星颇有好感。 但毕竟韩星是有家的人,所以石爽也只能是把那份好感隐藏在心底。但是韩星却对石爽展开了猛烈的追求,石爽没能坚持得住,两个人发展成了情人。 石爽本就到了该生育的年纪,于是在发现怀孕后,就把孩子留了下来。虽然后来韩星发现了,但因为孩子已经很大了,就只能生下来。 韩星害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石爽在生下孩子后,就要求韩星给她一个名分,给孩子一个户口,逼迫韩星离婚。 韩星之所以选择石爽,就是看中了石爽那份事业型的生活态度,他以为石爽不会像那些女人一样,却不曾想,成了母亲后的石爽,也成为了那样的女人。 石爽步步紧逼,韩星节节后退,但因为有孩子的羁绊,韩星也不敢跟石爽断了联系,生怕石爽会带着孩子去找自己的妻子杨静。 可有些事情总是越害怕就越会发生,石爽果真跟着韩星的车找到了韩星的家,见到了杨静。 石爽对杨静说:孩子我已经生了,男人我也是要的。既然我对不起你们的婚姻生活,那我愿意给你补偿200万,只要你能同意离婚。 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石爽当场就给杨静转账了120万,然后就带着孩子离开了,静等韩星上门求婚的那一天。 可时间一天天在过,18个月过去后,石爽没有等到韩星上门求婚,更没有听说韩星跟杨静离婚的消息,石爽觉得自己被骗了。 于是再次逼问韩星,韩星左右为难,石爽心灰意冷,将韩星和杨静告上法院,要求杨静归还120万本金以及利息。 1、 石爽认为,杨静既然收下120万的补偿,就默认了她会与韩星离婚,但是却没有离婚,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该归还120万。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石爽看来,当初她找上门的时候,杨静并没有拒收她转过去的120万的补偿,就是默认了收下钱,便达成了会与韩星离婚的口头合同关系。 但是杨静在收下120万补偿一年半后,并未与韩星离婚,属于违约,应该退还120万的补偿,再支付相应的利息。 2、 法院认为,石爽支付120万补偿的目的是为了破坏他人家庭,索要120万元于理不合,于法无据。 根据《民法典》第8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石爽虽然跟杨静说过给出补偿,就让杨静离婚的话,且杨静也收下了120万的补偿金。 但是石爽支付120万补偿金的目的,是为了破坏他人家庭,其目的不纯粹,而且违背了公序良俗,法院不予支持。 而且杨静与韩星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处于离婚冷静期,不符合法律规定返还条件,因此法院判决,驳回石爽的诉求。 3、 法院还查明,韩星在婚姻存续期间向石爽支付600多万元,杨静并不知情,杨静可以上诉追回钱款。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韩星在未经过杨静同意的情况下,给石爽转账高达600多万元,侵犯了杨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杨静可以起诉追回钱款。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石爽以为钱能解决一切,殊不知人心难测,最后鸡飞蛋打。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人物均为化名)
福建石狮,女子产子后,看着男友还没离婚,就带着孩子找到原配,说会给原配200万,
白羊登义文
2024-12-04 22: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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