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纪委监委12月4日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韶关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青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青西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纪法意识淡漠,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青西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青西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8月4日消息,王青西被查。
公开简历显示,王青西,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广东南雄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农艺师职称。王青西曾任始兴县县长,韶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2007年任韶关市政府秘书长,2012年任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3年,王青西任韶关市副市长、韶关芙蓉新区管委会主任。
2016年7月,他任韶关市委常委,2016年12月任韶关市政协党组书记,2017年1月任韶关市政协主席,2021年12月底开始先后卸任韶关市政协相关职务,至被查。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