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庆纪检监察消息:
日前,经中共安庆市迎江区委批准,迎江区纪委监委对迎江区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江龙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江龙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力,导致国有财产损失;追求低级趣味,沉迷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施工监管、资金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江龙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江龙山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迎江区纪委监委)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