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主播因模仿田径运动员吴艳妮引发热议。网传视频显示,该女主播通过模仿吴艳妮的穿着、妆容以及标志性动作吸引观众打赏,并以明确标价的方式接受礼物,提供特定表演,如跳舞、一字马或吴艳妮赛前的经典动作。
12月5日,网传截图显示,该主播账号已被禁止发布作品,在其账号个人简介中,还写着:“举报我的替我挡灾。”
该女主播的行为是否侵权?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与娱乐法律师刘凯分析认为,该女主播模仿吴艳妮的外貌、服装、动作等进行打赏、表演等行为,如没有得到吴艳妮的授权或许可,且可能导致吴艳妮的形象受到侵害,这种行为很有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名誉权。若该女主播模仿吴艳妮的形象,目的不仅是为了吸引观众,还带有明显的商业目的,且涉及变现或通过打赏来盈利,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吴艳妮有权主张维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如果女主播通过模仿名人形象或行为并以此吸引观众打赏礼物,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是否违法或构成侵权,取决于行为的性质和后果。
若模仿行为使公众将模仿者与名人混淆,或者对名人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则可能侵犯肖像权。
模仿行为若对名人造成贬损、侮辱或不实联想,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
模仿名人如果直接使用名人的真实姓名或身份,且通过这种方式吸引流量、打赏,可能涉嫌侵犯名人的姓名权或身份权益。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