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南新闻12月4日电(汪蓓李海彤)12月4日,海南海事局举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制度改革试点宣贯会。据了解,海南辖区将在全国率先实现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发证“分轨”运行的制度改革试点,此举也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迈入更加透明、高效的新阶段。
此次试点共包括审核与发证相分离、整改与发证相协调、简化申请材料以及船舶中间审核和船舶附加审核双轨运行等6项改革内容,适用于在海南辖区注册并承担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的航运公司及其管理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发证工作。改革旨在通过强化整改、减轻负担、规范过程等措施,进一步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航运营商环境。
根据新规规定,辖区航运公司将迎来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减材料、减时限、减流程“三减”利好。“体系修改说明”等9项申请材料被取消,证书办结时限缩短三分之一,减为10个工作日;执行航运公司符合证明极简办流程,规定在“航运公司变更注册地”等3种情形下免除重新开展临时、初次审核手续,系列改革举措将进一步提升海事服务质效,助力企业减轻行政负担、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此外,新规还协调整改与发证,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不符合规定情况整改再发证的工作制度,有效提高体系审核的严谨性,将促进航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实质提升。
据海南海事局安全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制度改革的显著特点是清晰区分了发证作为行政许可、审核作为海事部门执法范畴的责任界限。改革后,体系审核和发证将分别由海事机构的体系主管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实施和完成,航运公司应分别进行审核和发证申请。“分轨”制将利于解决企业体系运行“两张皮”、审核发证“重审核轻整改”的现象。
此次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制度改革试点落地海南,在我国航运安全管理领域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新规施行后,将对海南辖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和发证过程进行全面规范,从制度上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体系对航运公司安全工作的保障作用,督促航企和船舶在确保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等方面更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更有力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航运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