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子原本是空调房,等我前段时间准备装修才发现中央空调变成了摆设,我还多出了每平米200元的钱。”近日,长沙的许先生向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反映,他2011年购买了香樟鑫都小区的一套房,到如今才发现中央空调早已停用,而他找开发商要求退差价时,却遭到了拒绝。
12月5日,物业回应,2018年召开过一次业主大会,因为物业和住户都觉得不划算,投票决定把中央空调停了。开发商负责人杜先生称,买房的时候是有空调的,完全按照建设标准一直运行了7年;后来物业公司更换后没有了补贴,多数住户不愿交钱,才把项目停掉,物业公司也没有责任,并且在停掉的时候是每一户都通知到位了的。许先生称,自己会考虑走法律途径。
男子买空调房在装修时发现中央空调早已停用:多交的2万多块无法退回
2011年,许先生在长沙雨花区香樟鑫都小区购买了一套136平米的住房,单价3020元。他表示,出售时有两种房源选择,一种配有中央空调,另一种没有,前一种价格贵200元每平米。“考虑到年纪越来越大,能够过好日子,我就选了这个配有中央空调的。”
买完房后,因为孙子要上学,许先生一直住在燕子岭附近的老房子里,也没有对香樟鑫都的房子进行装修。最近一段时间,许先生打算装修入住,刚好可以趁机感受一下中央空调的供暖效果。“我来之后,其他业主才告诉我,说中央空调早已经停用了。”
12月5日,记者在许先生家中看到,房屋目前还是毛坯房,中央空调机被安装在了天花板上。“现在这些东西成了摆设,我一天都没用过也没感受过。如果让我现在花钱弄中央空调,又是一笔不小的支出。那我是装修还是不装修,还能不能住进来?”许先生要求开发商退掉多出的27200元,但遭到了拒绝。
记者询问了小区其他业主关于中央空调的情况。业主顾先生表示,刚住进小区时,中央空调供过暖,后来停掉了。“本身用的人也不算多,后来有业主反映,说价格比较贵,划不来,所以就没用了。”
回应:买房时确实有中央空调,因住户不愿交空调费导致停掉,建议业主走法律途径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小区物业了解情况。工作人员黄女士告诉记者,小区的中央空调是2018年的时候停用的,原因是物业觉得运营成本太高,业主们也觉得不划算。“当时还是老物业在场,开了一个业主大会,针对提高物业收费、把空调费单价提上去投票,结果来的业主都投了反对票。”
记者也联系上了湖南湘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杜先生。“业主(许先生)买房的时候确实是有中央空调的,物业是完全按照建设标准运行了7年,开发商没有退钱的理由。”
杜先生表示,后来物业公司更换了,不是之前的机关单位自管物业了,没有了单位补贴,愿意交中央空调费的住户很少,因此就停掉了。“是因为住户不愿意交空调费用,才没办法运行的,物业公司也是没有责任的。”杜先生称,在停掉中央空调时,对每家每户都通知到位了的。“建议许先生可以去走法律途径。”
许先生则称,自己并没有收到相应的通知,“如果实在不行的话,这个钱无法退回来的话,我还是会考虑走法律途径。”
律师:业主是否有权主张要回差价主要取决于合同中的具体条款
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旭律师认为,许先生是否有权主张要回差价主要取决于购房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空调房的标准,包括中央空调的使用,并且说明如果未提供该服务可以退款或补偿,那么许先生就有法律依据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如果许先生想要主张要回差价,他可能需要准备以下证据: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中央空调未使用的证据:比如物业公司或开发商的通知、其他业主的证言等;与开发商或物业的沟通记录:包括电话记录、短信、邮件等,证明他曾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但遭到拒绝。
如果不能主张要回差价,可能的理由包括:合同条款不明确:如果购房合同中关于空调房的描述模糊,或者没有明确规定未提供中央空调时的补偿措施,许先生的主张就可能缺乏法律依据;已过诉讼时效:如果许先生购房至今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他可能就失去了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差价的权利;证据不足:如果许先生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开发商或物业违反了合同中的承诺,他的主张就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