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王俐燃
12月5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发布(以下简称批复),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湖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支持武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
批复中提到,湖北要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提升江汉平原、鄂北岗地、鄂东沿江平原和丘陵等区域农业现代化水平和粮食生产能力,优化特色农业布局,在武汉都市圈积极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推进鄂西北秦巴山、鄂西南武陵山、鄂东北大别山、鄂东南幕阜山生态屏障建设,优化长江干流、汉江、清江等流域沿江工业企业布局,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营造人水城产和谐的亲水空间,筑牢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等水生态安全屏障,确保“一江清水永续东流,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此外,还要增强襄阳、宜昌的人口和经济集聚能力,依托重要交通廊道推动城镇发展,保障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的空间需求。构建县域统筹、县乡村功能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乡生活圈。健全综合交通物流枢纽网络,打造沿长江、汉江等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提升长江黄金水道运输效能,推进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提高多式联运水平,强化中部地区的大通道格局。
批复显示,湖北要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加强神农架、武当山古建筑群、明显陵、唐崖土司城址等世界遗产保护,构建长江文化、荆楚文化、红色文化等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