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鸡”不悬挂号牌?广州交警:依法扣留车辆】12月5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新闻通气会,并发布法规全文。
当前电鸡违法现象频发,为躲避电子眼抓拍,有电动自行车不悬挂号牌或者故意遮挡号牌。通气会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涉牌证违法行为保持严管态势,今年以来,全市共计查处电动自行车涉牌证类违法行为 56万多宗,这部分违法车辆大多涉及无牌、非法改装和逃避执法等情形,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
《规定》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已作了相关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驾驶人应当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实施倒挂、侧挂、破坏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号牌。禁止买卖、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禁止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行驶证。
对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对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将以《规定》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加大路面查处力度,结合科技手段,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各类涉牌证违法行为。同时,交警部门提醒,发生号牌遗失、损坏等情况请及时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