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宠物遇“照骗”法院:商家退一赔三

身边24小时 2024-12-06 10:45:00

温州网讯网购宠物狗遭遇“照骗”?日前,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网购宠物狗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商家因出售与约定不符的宠物狗,被判退一赔三。

家住瑞安的刘女士在一网购平台上看上一条宠物狗,网店提供的宠物狗照片让她甚是喜欢。

当刘女士看到客服发送的约克夏幼犬视频的时候,被这只立耳、圆脸、短嘴的纯种金色约克夏的萌态深深打动,当机立断决定领养这只小家伙。经过一番交流,双方以10000元的价格达成交易。

付款后的刘女士满心欢喜地期待“宠物宝宝”的到来,但它被送到她面前时,如同泼了她一盆冷水。这只宠物狗非但不是立耳,毛发还黄白相间,色泽深浅不一,明显货不对板。

刘女士感觉自己被骗,立即向客服提出质疑。客服却辩称:“肯定是同一只啊,视频和肉眼看到的当然有差别。”“它只是现在有点脏,小型犬需要精心打理和美容才会显得更可爱。”刘女士无奈之下只好诉至法院,要求宠物店退一赔三。

瑞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作为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宠物店作为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的实际质量与其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并对消费者的质量询问给予真实、明确的答复。鉴于宠物品相在消费者购买决策中的重要性,宠物店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清晰、准确的信息。而刘女士收到的狗狗与视频呈现的,存在显著差异,显然并非同一只小狗,足以认定宠物店在该笔交易中存在欺诈故意。故法院支持了刘女士“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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