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江西宜春,一名货车司机发视频称,他在高安某服务区休息睡觉时,被交警叫醒并开罚单。(据12月5日青岛广播电视台正在新闻报道)
视频中,当事人称自己驾驶货车在高速上,因担心疲劳驾驶,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后被交警叫醒,说他疲劳驾驶,还要处以罚款。12月5日,江西省高速交警一支队八大队告诉《正在新闻》,对于载货汽车,会通过平台预警进行检测,若监测到驾驶员存在疲劳驾驶行为,会记录并依据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了保障交通安全,治理疲劳驾驶是应有之义。交通法规明确规定,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者,将进行罚款和记分处罚。这是为了防止疲劳驾驶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警查处疲劳驾驶并没有错,但在服务区叫醒司机开罚单,这个执法方式显得令人费解。司机因担心疲劳驾驶,主动进入服务区休息,说明他意识到疲劳驾驶的风险所在,主动采取安全应对措施,为何要加以处罚?如果监测到司机存在疲劳驾驶行为,要进行处罚,那么,是否需要在司机休息时强行喊醒他进行处理?有这个急迫性吗?司机休息是为了缓解疲劳,就不妨让他先休息好,如果司机还没有休息好,就将司机叫醒,这既是对他人的不尊重,也会影响到司机的休息质量。经此打扰,司机后续还能否有心情好好休息,这都是个疑问。司机若因此没能休息好,没有达到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的安全要求,岂不是会存在疲劳驾驶的风险?开罚单是为了治理疲劳驾驶,如果开罚单的时机不合适,干扰了司机的休息,导致适得其反的效果,这岂不是与治理疲劳驾驶的初衷背道而驰。
在服务区强行叫醒司机开罚单,即使执法具有正当性,这个执法时机与方式也值得商榷。处罚不是目的,执法要以人为本,不能机械式执法。如果司机被监测到存在疲劳驾驶现象,即使要进行处理,也可以等司机休息好后再说,或者以手机信息的形式告知处理结果,而不是强行叫醒司机开罚单,如此机械式执法既不近人情,也影响执法效果。因为执法是为了让人能知法、守法,增加对法律的认同,敬畏法律的威严,简单粗暴的执法会让人心生抵触,让执法效果打折扣。
客观而言,由于疲劳驾驶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发现难、查处难,采用“守株待兔”等传统方式,往往用警不够精准。一些地方根据公路上的监控设备、卡口系统等资源,建立起智能预警系统,如果发现司机连续驾驶已经超过了四小时,即通过预警系统进行提示与干预,让司机就近下公路休息。这种关口前移的执法方式值得借鉴,毕竟,预防疲劳驾驶比事后的处罚更重要。在服务区叫醒司机开“疲劳驾驶”罚单,给人感觉是为了处罚而处罚,难免会引发争议。
到底是让司机在服务区休息好重要还是罚款更重要?只有处罚司机的当事交警清楚了!
不在服务区叫醒开罚单,等司机醒了跑了,到别的地方去再处罚,那个罚款就变成别人的了,这是多么迫切的啊!
执法有据,方式欠妥!下次改进!鉴定完毕!散了散了![抠鼻]
如果货车司机在行驶到4个小时的时候正在半路上,紧急车道又不让停车,往前开又超过了4个小时:离服务区又远,他该怎么办,请交警👮叔叔给个答案。
这不是赤裸裸的抢钱吗?!
罚款不是目的[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