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养小猫也有错?”上海,一男子在羽毛馆打球时,踩到流浪猫肚子意外摔倒,构成十级伤残。事后,男子将球馆以及流浪猫投喂者告上法庭,要求索赔24万余元。投喂者认为自己并非流浪猫主人,拒绝赔偿,法院对此判了。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2024年12月4日关于《男子打羽毛球踩到流浪猫肚子,摔倒构成十级伤残,投喂者已支付4.8万赔偿款,球馆方仍未履行完毕》的报道) 这个锅是背还是不背?本来就是喂养一个小猫,给点食物,但是没想到竟然造成了球员的受伤,还要赔付20多万。 吴强,一个热爱羽毛球的中年男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在球场上踩到一只猫。更想不到的是,这次意外让他付出了十级伤残的代价。 他觉得球馆管理挺乱的,肖华教练还喂流浪猫,这俩事合起来可能导致了这起不幸的事故。肖华,球馆教练,出于好心投喂流浪猫,却被卷入这场官司。 他坚称自己只是偶尔给猫喂食,并不算是猫的主人,更别提养猫了。这24万的赔偿金,对他来说就像个巨大的打击。球馆方面,负责人丘先生也感到委屈。 事发时的监控录像都已经被清除了,没有证据能说明情况了。他认为吴强受伤另有原因,球馆不应承担责任。曾经的员工肖华也早已离职,联系不上,这锅甩得让人猝不及防。 在法律面前,这场纷争将得到最终定论。如果家里的宠物伤到别人,宠物主人或看管者得负责赔偿。那么,肖华究竟算不算“饲养人”?“投喂”和“饲养”的界限又在哪里? 让我们回到事发当天。2023年4月20日,吴强和同事来到这家位于上海闵行颛桥镇的羽毛球馆。 这家球馆位于一个工厂厂区内,设施普通,监控设备也并不完善。吴强在四号球场打球时,不小心踩到了一只流浪猫,结果脚踝和腓骨都骨折了。 经过多方治疗,吴强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误工长达半年,医疗费等各项损失高达24万余元。他将球馆和肖华告上法庭,索要赔偿。 2024年,法院一审判决肖华赔偿吴强24万余元,球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肖华不服判决,但二审维持原判。 最终,肖华支付了赔偿款。这起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有人同情肖华,认为他好心办坏事,不该承担如此巨额赔偿;有人支持吴强,认为他依法维权,球馆和肖华都应负责;还有人质疑球馆的管理,认为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意外发生。 法院认为,肖华并非简单的“投喂”,而是对这只流浪猫进行了实际上的“饲养”。证据包括其他球友和球馆员工的证词,以及微信聊天记录。这些证据显示,肖华并非偶尔喂猫,而是长期照顾这只猫,对它有一定的控制力。 “饲养”意味着对动物拥有所有权或占有权,并对其行为有一定的控制能力。“投喂”则更加随意,缺乏持续性和控制性。法院的判决,也明确了“饲养”和“投喂”的法律界限。 面对巨额赔偿,肖华感到无奈和委屈。他本来好心,没料到会闹出这么大的事。即便这样,他仍说今后会持续援助小动物。肖华的遭遇引发了人们的思考。 对此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