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18时,松滋市公安局新江口水陆派出所接到居民文女士报案,称其宠物狗被人偷走。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调取周边监控,很快便锁定了盗窃嫌疑人佘某某的身份信息,随后根据监控视频一路追赶,于当晚9点将其抓获,并将宠物狗找回。
经查,原来佘某某家里养有一只边牧,当天在上班的途中,路过文女士门口,正好看到文女士的小泰迪跑出家门独自在路边,很是呆萌可爱。佘某某想到家里的边牧形单影只,且现场四下无人,便动起了歪心思,迅速下车将狗抱了去,没想到两只小狗还没混熟,民警就找上了门。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宠物猫狗是有主的,且价值不菲,宠物的主人并未丧失对宠物的所有权,如果在此情况下,趁主人不备将宠物据为己有的行为,则属于秘密窃取的性质,将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