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蛇蝎美人”毕丽梅把男友蒋来义骗上山,在和男友几番云雨后,毕丽梅哄骗他喝下毒可乐,然后像踢死猫烂狗一般,把蒋来义踢下了悬崖。
1985年的黑龙江方正县,一个平凡的农家迎来了一个小生命——毕丽梅。丽梅生来就是个美人胚子,爸妈打心眼里为女儿高兴,盼着她长大后能找个有钱人家的小伙子,过上富贵的好日子。丽梅也憧憬着有朝一日能嫁入豪门,从此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 长大后,丽梅果真和一个富二代在一起,过上了锦衣玉食的日子。豪车、珠宝、山珍海味,这些都是金万元送给她的礼物。丽梅如鱼得水,可她曾经的穷男友蒋来义却把她惦记在心上,日思夜想,茶不思饭不想。他一次次地跑来骚扰丽梅,苦苦哀求她回心转意。丽梅对这个穷酸男友的纠缠感到厌烦至极,可无论如何也甩不掉他。一个阴险毒辣的念头,开始在她心中发芽…… 2004年的一天,丽梅出其不意地给来义打了个电话。电话里,她说已经跟金万元分手了,想约来义出来散散心。见了面,丽梅提议去爬山。山路崎岖,来义一路背着丽梅上山,早已筋疲力尽。却不料丽梅还要跟他云雨一番,直到把他折腾得精疲力竭。到了山顶,丽梅状似体贴地递上一瓶可乐,来义感动万分,咕嘟咕嘟地喝了下去。不一会儿,剧烈的痛苦席卷了他的全身。原来,可乐里被下了毒药。最后,她像处理一只死猫、一条烂狗一样,狠狠地把来义的尸体踢下了山崖。 然而,毕丽梅的罪行并未逃脱法律的制裁。很快,蒋来义的尸体被发现,警方迅速锁定了嫌疑人毕丽梅。面对铁证如山,她供认不讳。最终,毕丽梅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子弹偏移,她并未立即死亡,又在准备火化时苏醒。其父母跪地求法官一枪抵罪,但法律无情,毕丽梅最终还是接受了二次执行。
那么,毕丽梅在实施故意杀人时有哪些行为呢?首先,她骗蒋来义上山,但这个行为并未对蒋来义的生命安全构成现实威胁,因此尚未着手实施犯罪。其次,她骗蒋来义喝下毒药,导致蒋来义失去反抗能力,此时她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如果蒋来义被救下或毒药未发挥作用,则毕丽梅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如果毕丽梅放弃犯罪并施救,则成立犯罪中止。最后,她将蒋来义推下山崖,这也是杀人的着手行为,都会导致最终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罪在我国刑法中是为数不多可以直接判处死刑的罪名之一。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毕丽梅因一念之差走上了犯罪道路,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在处理故意杀人案件时,法律应该追求公平与正义。司法系统必须确保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公正的审判,并为受害者及其家属提供适当的救济与保护。同时,法律也应该致力于预防和干预故意杀人案件的发生,通过加强社会安全措施、提供心理健康支持等方面来减少犯罪的根源。及早发现和干预具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人群也是预防故意杀人案件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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