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成都,男子约好友钓鱼,扛着一个约5米长的鱼竿走向河边,结果鱼竿碰到了高压线,导致男子触电身亡。男子家属认为,供电企业虽然在附近设有多个“禁止钓鱼”的安全警示,但没有做有效阻隔措施,应对男子的死负全责。供电企业则认为,是男子自己无视警示标识,执意在危险的地方钓鱼,与他们无关。双方闹上法庭,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一场悲剧性的垂钓事故,让一个中年男子的生命戛然而止,同时也引发了一场关于公共安全管理和个人安全意识的法律纠纷。吴大强,这位热爱钓鱼的中年男子,在与朋友相约垂钓时,不幸触碰高压电线,因严重触电身亡。这起事件不仅让家属悲痛欲绝,更在当地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事故发生后,双方对责任归属产生了严重分歧。吴大强的家属认为,供电企业作为高压电的经营者,应当对这起悲剧负主要责任。他们指出,尽管供电企业在高压线周围设置了警示标志,但未能采取更加有效的物理阻隔措施,如设置防护网或增加绝缘层等,这些措施本可以更好地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家属坚持认为,供电企业未能尽到应尽的安全管理义务。
然而,供电企业对此并不认同。他们强调,公司在高压线路的架设和管理上严格遵守了国家标准,并在事发区域周围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高压危险、禁止垂钓”等警告。他们认为,这些措施已经充分履行了安全警示义务,而吴大强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在看到警示标志的情况下仍然选择携带长鱼竿进入危险区域,显然忽视了自身安全。
随着双方争执不下,这起事件很快演变成了一场法律纠纷。在法律层面,这个案件涉及到了多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负有侵权责任。而吴大强作为受害人,其死亡是否由供电企业造成,以及双方是否存在过错,成为了案件的关键点。
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分析,法院最终做出了一个平衡各方利益的判决。法院认定,吴大强本人应承担70%的主要责任,而供电企业则需要承担30%的次要责任。这一判决的依据在于,供电企业虽然设置了警示标志,但未能采取更为全面和有效的物理阻隔措施,构成了一定的安全管理疏漏。而吴大强作为成年人,在明知危险的情况下仍然采取了冒险行为,这种重大过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赔偿方面,法院综合考虑了吴大强的年龄、收入状况、家庭情况等因素,确定了总损失约为102万元。按照责任比例,供电公司需要赔偿其中的30%,即约32万元。此外,考虑到吴大强家属的精神损失,法院还要求供电公司额外支付2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这起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现代社会中,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也要尊重和遵守公共安全规则。供电企业作为高压电的经营者,更应承担起更高的安全管理义务,采取更加全面和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公共安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