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11月1日至11月30日,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31台,出租车违章21起。
对于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依据《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对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的,首次违反处5000元罚款,违反两次及以上的将被处以2万元罚款。对平台给不合规车辆派单行为,将依据《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对出租车从业人员拒载、绕路、不文明服务、超收费等违规行为,将依据《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大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保护乘客合法权益。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舒心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