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段“法学教授告深圳交警胜诉”的视频在各大视频平台传播,甚至有视频称该教授“以一己之力舌战群雄”。
据悉,这是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的行政案件庭审录像。录像显示,该案的原告是王勇,被告是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和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王勇因在深圳限行路段上驾驶摩托车,被交警处以2000元罚款,并扣押摩托车7天。而王勇认为交警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等原因,所以提起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录像中,王勇独自出庭应诉,熟练运用法律条文,与被告方四名出庭人员展开激烈辩论,尤其是针对深圳禁摩令是否合法进行了争论。
然而网络上大量自媒体称,王勇在该案中胜诉,并称“深大法学教授以一己之力捍卫电动车合规”“一个人改变一座城,王勇胜诉后,深圳将迎来大变化”。据了解,自媒体传播的多个信息与事实不符。
案件开庭时间为多年前
不少自媒体称该案发生在2024年11月,或称该案庭审时间是“近日”。而在完整庭审录像中,法院确认王勇骑摩托车被罚的时间是2020年9月,庭审时间是2021年3月,距今已有三年多时间。
庭审录像截图南方+
庭审中播放的执法记录仪视频,王勇称自己是“信息学院的老师”。南方+
该案的庭审录像最初是审判当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直播,随后录像发布在庭审公开网的直播回顾栏目里。该案庭审录像在2021至2023年已先后被传播和讨论过多次,近期因部分自媒体重新制作并发布相关片段,才又在网上引起关注。
盐田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9月11日,原告王勇在深圳市龙岗区实施驾驶摩托车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违法行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对王勇作出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以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而王勇认为交警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等原因,先后提起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原告身份并非法学教授
法院依法驳回诉讼请求
原告王勇的身份也被广泛关注。因王勇在庭审过程中熟练引用相关法律条文,于是不少自媒体称,王勇的身份是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或深圳法学教授。
12月5日,媒体从接近深圳大学法学院人士处了解到,王勇并非深圳大学法院教职工。据了解,诉讼时王勇的身份是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老师。
更广为流传的是,大量自媒体在传播庭审录像时称,“法院判决王勇教授胜诉,撤销原行政处罚”“王教授状告交警胜诉,不仅免予了2000元罚款,还按照主张获得了摩托车折旧费35元……”
对此,盐田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原告王勇一审败诉,法院于2021年10月28日已判决驳回王勇的全部诉讼请求。王勇提出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15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认定,王勇实施驾驶摩托车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龙岗交警大队对王勇作出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及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
深圳禁摩政策并未取消
此外,网络上还流传,“王勇教授胜诉,现在深圳电动车都不查了”,称王勇以一己之力改变了一座城市的交通规则。
事实上,该案中,当事人王勇是在限行道路上驾驶摩托车被罚,而非电动自行车。且经查询,深圳的禁摩政策并没有因王勇起诉交警部门发生变化。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划定区域、路段、时段,对摩托车、电瓶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措施。”
根据上述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作为交通管理主管部门根据法律、特区法规授权,并经法定程序,发布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禁止摩托车在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最新的通告发布于2022年12月,其中规定,除了少量道路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行驶。该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
JONSAEX
看过录像,如果自媒体没有加工剪辑,根据录的庭审过程,王勇引用的法条及对应自辩证据以及交警提供的处罚证据和执法程序,王勇败诉就有点意外了。
嘤嘤掌门人
王教授庭审表现优秀不代表会胜诉!深圳出于交通安全,解决交通拥堵多方面考虑已禁摩很多年,无论是王教授李教授张教授,谁起诉都一样结果,在禁行区域骑摩托车,都要败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YORRRR
真的如此那才是不可救药了!!!
被辜负过后
“最新的通告发布于2022年12月,其中规定,除了少量道路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行驶。该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而案件发生的时间却是“法院确认王勇骑摩托车被罚的时间是2020年9月,庭审时间是2021年3月,”就是说禁摩禁行的公布是晚于案发时2020年9月的。这这这,,,元芳你怎么看?
赵完松 回复 12-13 07:05
他发布的是有时间限制的公告,快到时间了就发布下一个时间段的公告[横脸笑]下一次就要发布2026/1/1到2028/12/31时间段的禁摩公告
用户10xxx93 回复 12-13 01:11
通告有效期两年,到期再发一次延期通告,这都想不明白?
许三多
第三十四条最后面还有一句: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这个禁行的另行规定在哪?交通部门的通告能否替代市政府的另行规定?,这才是争议的焦点…)
浊.
从庭审视频看,被告律师基本没有应对能力或者说给出的理由不充分或者站不住脚。原告怎么就败诉了呢?
用户10xxx73 回复 12-10 10:53
您确定是完整视频?
家豪
外地牌摩托車越來越多了,橫衝直撞,也不管了?
走圣
看到了?个人的力量怎么斗?
追风少年
想什么呢?地方法院不维护地方执法机构才怪。想赢门都没有。
吾心知丽心
哈哈哈,一笑了之,虚假宣传
爽妹很开心
法庭辩论有理有据,有法可依,为什么还判败诉?
神经蛙
深圳国道是可以骑的,交警不管。其他道路还是禁行
西双版纳用户820xxx3
深圳就应该禁摩,电瓶车也应该好好管,横冲直撞不管红绿灯也不管行人
纯色
他怎么败诉的,请告诉我们强制败诉吗
书信已泛黄
完了,证据不足也罚了
夏天的葡萄树
赶紧的把电鸡禁了,都泛滥成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