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盯酒驾司机制造车祸碰瓷,云梦警方打掉一个敲诈勒索团伙

极目新闻 2024-12-09 13:01:01

极目新闻记者陈勇

通讯员杨婷婷

白车盯梢指挥,黑车伺机制造车祸

喝酒后心存侥幸驾车,结果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因为酒驾害怕被查处,只好私了赔偿。殊不知,这起事故是碰瓷团伙故意制造的,而酒驾司机在喝酒时,就已经被盯上了。近日,湖北云梦警方打掉了一个专盯酒驾司机“碰瓷”的敲诈勒索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肇事女司机一周内3次报警

今年8月10日晚,云梦男子马某和两名朋友在城区一烧烤摊吃宵夜。11日凌晨,三人准备回家,由马某驾车,开的是一辆白色越野车。

车子没开出多远,在云梦县城关镇小转盘右拐时,紧跟在后面的一辆黑色轿车突然加速,撞到了越野车的右后门处。

马某三人下车查看时,驾驶黑色轿车的一名年轻女子责问马某:“你们是不是喝了酒的?”并称要报警处理。

马某等人随即表示希望私了,并提出给该女子1000元维修费。女司机称要问问她“哥哥”,随即开始打电话,并拍视频发给其“哥哥”看。

打完电话后,女子称,“哥哥”说维修费要五六千元。马某和朋友觉得女子要价太高,不愿意给,“实在不行你就报警吧”。

女司机报警后,云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

在处置该起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交警在调取事发时的监控发现,这名女子驾车撞向白色越野车,“看着就像是故意撞上去的”。

随即,云梦县交警大队将该起案件移交给云梦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民警调查发现,这名女子名叫刘某,今年21岁,是外地人,她所驾驶的肇事黑色轿车,是从某租车平台上租的。而在此前短短一周的时间内,刘某就曾因交通事故3次报警。

多方证据显示,刘某的行为涉嫌故意“碰瓷”。8月16日,城南派出所将该起案件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犯罪嫌疑人刘某(左)落网

多人团伙专盯酒驾司机碰瓷

8月16日,刘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云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刘某交代,今年8月初,她和3个朋友一起吃饭。期间,一名叫胡某的男子,提议通过“碰瓷”酒驾司机的方式,来敲诈勒索钱财,并将作案地点定在了湖北某市。

胡某等人提前到达后,给刘某发来定位。8月4日,刘某乘坐高铁到达,并在胡某的指挥下,在某租车平台上租了一辆黑色轿车。

当晚,胡某、刘某等4人一起来到该市某餐馆附近,由胡某等人在餐馆物色吃饭喝酒人员,刘某则驾车停在路边等候。当晚21时许,胡某发现一名男子在聚餐结束后,驾驶一辆越野车离开,随即指挥刘某驾车尾随。

在尾随一段距离后,刘某故意驾车撞向这辆越野车,随后以越野车司机酒驾为由,向其索要10000元赔偿。

越野车司机未同意,并将车开至附近停好后离开,刘某驾车追赶至现场,最终,越野车司机赔偿刘某9000元。

尝到甜头后,8月8日晚,刘某再次驾车来到另一城市,故意与一辆蓝色特斯拉进行擦碰,敲诈6500元。

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该案涉及一个跨省流窜作案的专业团伙成员,成员多达五人以上。随后,团伙成员胡某、黄某相继落网。

警方查明,2024年5月份以来,黄某邀约胡某一起驾车对酒驾人员车辆进行故意碰撞,从而敲诈勒索酒驾人员钱财。今年6月至8月期间,胡某、刘某、黄某、张某甲、张某乙等人驾驶车辆多次作案,现已查明的案件就多达7起。

犯罪嫌疑人胡某指认作案现场

受害者在吃饭时就被盯上

民警进一步侦查发现,该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有人负责驾车在餐馆附近等候,还有人负责到餐馆内物色喝酒人员。而这些被发生事故的司机,在餐馆吃饭时就已经被他们盯上了。

今年6月30日,胡某伙同黄某驾驶一辆黑色本田CRV,蹿至云梦县城关镇凤栖路,胡某坐在车上等候,黄某则到附近餐馆物色吃饭喝酒人员。

当晚20时许,黄某发现一餐馆内有一桌客人离开,其中一名男子驾驶一辆红色马自达离开,黄某立即电话通知胡某驾车进行尾随。

当红色马自达行驶至附近一路口时,胡某驾车加速故意对其进行擦碰,下车后,马自达车主发现车辆没有什么损伤,随即驾车离开。没想到,胡某一直驾车尾随,后勒索马自达驾驶员4600元。

7月2日晚,司机卢某,在一烧烤摊和朋友吃夜宵,此时他就被胡某盯上了。7月3日凌晨,卢某驾车离开,在一路口碰到红灯,车还没停稳,胡某就驾车追尾。

因为喝了酒,加之是对方追尾,卢某没有理会,直接驾车离开。没想到胡某驾车追赶,在追上卢某后,对其进行敲诈勒索。

胡某等人交代,他们一般会在凌晨时分,在餐馆比较集中的区域物色作案对象,对一些喝酒聚餐的人员进行特别关注。在他们散场后,如果有人是驾车离开,便会立即通知在附近车内等候的同伙成员,让同伙驾车尾随,伺机制造交通事故。

犯罪嫌疑人(白衣男子)寻找作案对象

受害者大多选择私了

多方证据显示,刘某并不是8月份才来云梦“碰瓷”,今年5月,刘某就和张某甲等人,在临近县城敲诈一名酒驾司机获利8000元。这些钱,除了参与者各分一部分后,剩下的全部一起吃喝了。

被该团伙敲诈勒索的对象,如果是酒后驾车,就会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选择私了。

今年6月18日晚上,云梦男子蔡某驾驶一辆白色货车,被胡某驾车故意擦碰后,明明是胡某的责任,但因为蔡某系酒后驾驶,被胡某以“不赔偿就报警”威胁,勒索10000元。

司机卢某,也是因为酒后驾车,在对方要“报警”的威胁下,转给了胡某6000元。

也有部分车主因勒索金额过高拒绝给付,但也同样因为害怕酒后驾车被处罚,选择离开现场。此时,该团伙成员就会选择报警,而离开的受害者,则会面临肇事逃逸的处罚。

8月4日晚的受害者越野车司机王某,酒后驾车只行驶了几十米,就被刘某驾车追尾。因为王某是酒后驾车,刘某向其勒索10000元。因为对方要得太多,王某以拿手机为由上车驾车离开。

刘某驾车紧追不舍,王某将车停到附近路边后离开,刘某随即报警,当晚,王某的车子被交警拖走扣押。因为发生事故后逃逸,王某不得不承担事故的责任,经协商赔偿对方9000元。

目前,云梦县公安局已依法对涉嫌敲诈勒索的刘某等三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嫌酒驾的司机也被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的“碰瓷”是早有预谋,而后人为制造事故的。他们抓住了司机酒后驾驶不敢报警、想要息事宁人的心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实施敲诈勒索,借机逼司机掏出高额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该团伙“碰瓷”案中的酒驾司机,无疑既是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又是犯罪分子敲诈勒索的受害者。他们的酒驾行为,不仅置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同时也为犯罪分子实施敲诈勒索提供了可乘之机。

警方提醒,在法治社会的背景下,任何违法行为都将付出代价,无论是酒驾者还是“碰瓷”者,都无处遁形。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侥幸心理,杜绝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不给不法分子留可乘之机。同时,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如果觉察对方有“碰瓷”之嫌,请保存好证据并及时报警,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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