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泷州清风消息:
日前,广东罗定市纪委监委对罗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张国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国根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张国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罗定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国根开除党籍处分;由罗定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监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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