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泷州清风消息:
日前,广东罗定市纪委监委对罗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原三级警长覃活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覃活文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销毁证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覃活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罗定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覃活文开除党籍处分;由罗定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