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推进城区集中供热工作侧记
集中供热是一项事关民生和群众冷暖的大事。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委重大决策、政府着力推进、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作为工作重点,对冬季城区集中供热工作进行持续有力监督,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找准“切入点”精准监督有厚度
代表建议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市人大常委会在确定年度监督工作重点时,广泛向各级人大代表、群众以及全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在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向大会联名提交了《加大通辽市主城区住宅供热能力保障》《关于加大政府对供热企业监管力度》《关于加快完善主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议,代表们从基层的角度深刻剖析了当前供热领域存在的普遍问题和难点,为进一步做好集中供热工作建言献策。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将供热工作列为年度重点监督事项,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分别对2021年中心城区供热综合整治工作、2022年主城区老旧小区供热管网老化情况、2023年城区集中供热工作、2024年城区“温暖工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和视察,通过持续跟踪监督,助推全市城区集中供热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锚定“目标点”靶向监督有温度
为充分了解和推动解决我市集中供热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到部分供热企业和居民小区,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城区集中供热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实事求是地指出城区热源能力不足、管网设备老化,供热企业服务意识不强、供热质量不高、相关制度和规定落实不力、行政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调研和审议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形成了调研报告、审议意见和《决定》交由市政府研究落实,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整改情况。2023年制定出台了《通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通辽市城区集中供热工作的决定》,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城市供热规划,保证充足热源供给;要结合全市供热管理实际,制定适合我市的供热管理办法;要根据法定职责解决小区二次管网权责不清、维修养护不及时的问题;要积极推进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和建立供热小区网格员管理制度等意见。《决定》的出台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序推进集中供热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和坚实的法治保障,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围绕“中心点”跟踪监督有力度
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的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2023年12月召开的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决定在内蒙古全域实施“温暖工程”。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市委中心工作,在持续加强对全市供热工作跟踪监督的基础上,对城区“温暖工程”实施情况开展常委会集中视察,并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落实《决定》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为契机,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管力度和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城区供热工作有了较大改观。2024年全市改造一次管网50.1公里、二次管网369.9公里,改造换热站378座,完成市直监管平台搭建工作,安装室温监测设备12519块。制定出台了《通辽市城镇供热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的出台为促进通辽市供热工程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清洁+低碳智慧供热”和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作用。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