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布《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全文如下:
为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立法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让立法更好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志,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信函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64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030
传真:020—37866984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一、继续审议、初次审议项目
1.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
2.广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3.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4.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修改)
5.广东省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条例
6.广东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
7.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
8.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条例
9.广东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
10.广东省促进粤港澳气象合作发展条例
11.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改)
12.广东省县域经济振兴条例
13.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修改)
14.广东省快递条例
15.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16.广东省低空经济发展促进条例
17.广东省民办教育条例
18.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修改)
二、预备审议项目
1.广东省档案条例
2.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
3.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
4.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
5.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
6.广东省慈善条例
7.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条例
8.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9.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条例
10.广东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11.广东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12.广东省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13.广东省城市供水条例
14.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15.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16.广东省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条例
17.广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18.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
19.广东省审计条例
20.广东省数据条例
21.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
22.广东省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管理条例
23.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产业合作发展促进条例
2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25.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26.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文丨记者侯梦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