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一男子谎报警情被行政拘留

身边24小时 2024-12-10 10:16:59

近日,公安榆阳分局对一名为泄私愤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男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11月28日23时许,公安榆阳分局芹河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辖区某宾馆存在卖淫嫖娼违法行为。

接警后,民警立即到达现场,经仔细检查,该宾馆并不存在卖淫嫖娼情况。民警发现报警人常某处于醉酒状态,随后,依法将常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待常某酒醒后,如实交代了因向宾馆工作人员索要矿泉水未果,心生不满便拨打110报警,谎称宾馆有卖淫嫖娼行为的事实。

目前,违法行为人常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10报警平台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广大市民群众应合理、合法使用,将有限的警务资源留给真正有需要帮助的人。对于谎报险情、警情以及恶意滋扰110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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