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津黄河大桥收费站获批,收费期限25年

齐鲁壹点 2024-12-10 10:44:27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东津黄河大桥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政字〔2024〕182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东津黄河大桥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24〕54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新建的东津黄河大桥设置收费站1处,名称为:东津黄河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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