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警公布清远市“2024·6·26”道路交通事故详情。12月10日,南都记者从中获悉,今年,司机黄某明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小轿车后,导致前方多辆车发生碰撞,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及5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驾驶员黄某明涉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车辆。
据悉,6月26日7时46分许,黄某明驾驶粤RP4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RL3**挂车)从广英水泥厂载货后沿107国道从石潭往清新城区方向行驶。
行驶至107国道2364KM+500M(即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板坑村委会路段)时,追尾碰撞同向前方由刘某辉驾驶的粤RDV0**号小型轿车(搭载罗某文),碰撞后两车往前推移,再与同向前方由张某权驾驶的粤C31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C72**挂车)发生追尾碰撞。
同时往前推移过程中,黄某明驾驶的货车再与同向前方由张某文驾驶的粤RL38**号轻型厢式货车(搭载王某杰)发生碰撞,导致张某文驾驶的货车失控驶过对向车道,与对向行驶由黄某森驾驶的粤R59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R65**挂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辉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罗某文、王某杰受伤及五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黄某明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及超载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超速行驶,且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黄某明是远亿物流公司聘请的员工。远亿物流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司实际控制及实际管理人、法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因此,对当事人黄某明涉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远亿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及实际管理人郑某增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采取刑事拘留,并执行逮捕。此外,建议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对远亿物流公司及其法人刘某英、安全管理人员李某霞,进行行政处罚。
采写:南都记者敖银雪
罚重一点,这种大车开得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