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二审将于19日开庭,杨妞花:想拿着最终结果去父母坟头告慰他们

潇湘晨报 2024-12-10 14:35:39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将于12月19日9时30分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开庭。

出庭通知书显示,上诉人余华英拐卖儿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峰、杨妞花、李某英、卿某华、侯某通、魏某娟、申某鹏、陈某鱼上诉一案,定于2024年12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刑事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12月10日,潇湘晨报记者与杨妞花取得联系,杨妞花表示,这次开庭时间在其意料之外,“没有想到这么快,这次我没有做任何的准备,也没有做任何打算,我只有一个目的,希望能维持原判,维持死刑。”杨妞花说,“这个案件持续了这么久,我比谁都想让它早点结束,结束之后我也想开启新的生活,我想拿着最终结果去我父母的坟头去告慰他们。”

据潇湘晨报此前报道,2023年9月18日,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余华英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经过7个多小时的庭审后休庭,案件未当庭宣判。

10月25日,该案重审一审宣判,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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