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发现妻子出轨后,便提高了回家频次。所以情夫每次约男子妻子出去开房,男子妻子都不敢去,怕男子发现。为此,情夫有点生气,觉得男子频繁坏他好事,于是心生怨念,跑到男子家车库,把男子的车划的面目全非,男子发现后,立刻报警,最终的处理结果,让情夫追悔莫及!
(信息来源:star星视频2024-09-19)
自从刘宇乐发现妻子某团里有两次开房记录后,他便提高了警惕。尽管妻子给他解释说,是闺蜜心情不好,出去陪聊开的房。
在刘宇乐看来,妻子的解释,简直就是胡编乱造。为什么两次开房记录,都是他出差的时候,她闺蜜的心情可真会挑时候不好啊!
刘宇乐和妻子盛放结婚6年,孩子6岁,两人是奉子成婚。
当初,刘宇乐的父母就没看上盛放,觉得她有点不检点。
刘母:在酒吧工作的,能有什么正经姑娘。你好歹也是211毕业的,你就不能给我找个正经儿媳吗?
刘宇乐:妈,你别带有色眼镜看人,盛放只是在酒吧跳舞,讨生活而已,根本不是你口中说的不干不净的女生。
刘宇乐把盛放带回家见父母的时候,盛放已经怀孕,那时候,俩人认识还不到3个月。
刘母:现在这世道,那还有什么出淤泥而不染,你就是太单纯。她要是正经人家女孩子,会跟你认识不到三个月就怀孕吗?
这时,刘父站出来说:我们俩的话你不听,以后有你好受的,你自己看着吧,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其实刘宇乐心里很清楚的知道盛放是怎样的女生,盛放在和他恋爱前,已经打过两次胎了,这次也是为了保孩子,才和刘宇乐结婚的。
刘宇乐对盛放很稀罕,特别喜欢,他觉得,要不是盛放愿意,以他的各方面条件,他也找不到这么漂亮的女生。
那时候,刘宇乐根本就不知道,结婚过日子,可不是漂亮就够了。
刚结婚那两三年,再加上有了女儿,盛放倒是挺居家的,整一个贤妻良母的样子,公婆看了,都觉得他们以前错怪了盛放。
可刚过了三年,女儿上幼儿园后,盛放无所事事,她已经结婚了,总不能再穿的那么热辣去酒吧跳舞吧,可其他工作她也看不上,要么她不会干,要么她嫌工资少,于是就一直赋闲在家。
刘宇乐说:没事儿,你就呆家里,把女儿照顾好,我挣钱养你。
刘宇乐确实也能挣,挣的也不少。
在家呆久了,盛放觉得腻了,一次,她趁着刘宇乐出差,又穿上了她以前的舞蹈服,跑去之前的酒吧,她想再去跳舞,和老板谈了谈,她不能全职,只能兼职,就是别的舞者请假的时候,她可以顶上。
不得不说,盛放的专业能力还是不错的。
王强就是盛放去酒吧兼职跳舞的时候认识的。
王强比盛放小6岁,而且也有家室,家里也挺有钱,长得也帅,算是一个小富二代。
他对盛放一见钟情,也很舍得给盛放花钱。
两人见面第一次,就借着酒劲儿发生了关系,事后,盛放觉得对不起刘宇乐,可她还挺享受这种刺激的。
于是,她选择和王强一直维持着这种地下恋情,两人也隔三差五的出去约会,这种关系维持了一年多。
这一年多时间里,刘宇乐根本没有发现,于是盛放就放松了警惕性,才会拿自己的某团开房。
这才有了刚开始那一幕。
可自从刘宇乐发现后猫腻后,就提高了回家的频率,有时候中午还要回家,说公司食堂饭菜不好吃,让盛放给他做午饭。很多晚上的应酬,他也推掉了,出差的机会,他也给别人了,就是为看住盛放。
可因为此,王强很难再约盛放出来了。王强约一次,盛放拒绝一次,一连拒绝了好几次后,王强怒了,觉得是刘宇乐破坏了他的好事,扫了他的兴,于是心生怨念。
一天,王强再次试图约盛放出来,又被拒绝了,盛放说刘宇乐中午回家吃饭,她出不去。
于是,王强直接跑到盛放家楼下,用刀子将刘宇乐的车从车头刮到车尾,刮成了花脸猫。
刘宇乐发现后,立刻报警,在警方的破案中,王强被绳之以法。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王强和盛放,在各自都有家庭的情况下,纠缠在一起,有违公序良俗,有违婚姻忠诚。
《民法典》第8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王强最后这种行为,真的是把自己当成了男主人,反客为主了,所以他的结局也是咎由自取。
2、王强的行为,属于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经鉴定,涉案车辆损失价值为人民币8580元,达到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罪。
《刑法》第275条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就是冲动的代价,也是无脑行为的结果。
出轨别人老婆,本就是见不得光的事儿,可王强却还反客为主。
所以活该他被抓。
3、当地检察院对王强提起公诉。
最终法院以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判处王强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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